我去年过来在一美国大学访学,为期一年,过三个月就要回国,现学校今年突然出个新规定,要对来的访学老师收取1500美元一年的管理费,已发函要我交1000元,我觉得不合理,不想交这笔钱.原因几点: 1. 我去年申请时学校并没这个规定,邀请函上也没有提到,如提到,我可能会考虑其他学校; 2.四月份发给我的函要收钱,但其他和我同时间来访学半年的老师,三月回国了,他们没交这个费用,而后面新来的老师半年只需交750刀(给他们发邀请函都注明了),我不知道我这个1000刀怎么算的.
我如果拒绝交此费用,不知道会对访学以及回国手续有什么影响?也想请问下有类似经验的访学者,有什么好办法?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