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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
讨论中药饮片是否应当进行等级划分?
中药材在商品上有等级划分,比如根据不同产地,质量,大小等因素进行诸如“一等、二等、三等”等的等级划分,或者采用“统货”来表示药材的商品规格。
但是,当中药材进行加工炮制成中药饮片以后,在药店或者医院却不分等级而进行出售或者处方用药了呢?所以,我觉得这里二者是不是具有一定的矛盾,有些想不明白。
中药饮片是否也应当进行等级划分呢?希望朋友们点播一下或者给些意见,这也是对中药饮片的一些展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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