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热门版块排行榜    

CyRhmU.jpeg
查看: 2264  |  回复: 24

ssszhangxx

铁杆木虫 (正式写手)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lz太懒了吧。既然是用在不同领域,为什么文章的结构都不变?
11楼2014-12-13 19:50:37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drlshn

金虫 (正式写手)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领域不同,完全可以。
老板都说了,放心干吧。

[ 发自小木虫客户端 ]
12楼2014-12-13 20:11:51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wjm7878

铁虫 (小有名气)

引用回帖:
10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hugehard at 2014-12-13 19:01:12
我觉得可以,但是你得在文章写作上下点功夫

谢谢您的点拨,一下子增强我的信心了, 灰常感谢。。。。。。
13楼2014-12-14 09:47:35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wjm7878

铁虫 (小有名气)

引用回帖:
11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ssszhangxx at 2014-12-13 19:50:37
lz太懒了吧。既然是用在不同领域,为什么文章的结构都不变?

呵呵, 是有点懒,接受您的建议, 把文章结构也整一下。谢谢哈 。
14楼2014-12-14 09:53:07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syd4182

新虫 (著名写手)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哈哈哈哈哈,水王就是这样诞生的

[ 发自小木虫客户端 ]
15楼2014-12-14 10:29:06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wjm7878

铁虫 (小有名气)

引用回帖:
15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syd4182 at 2014-12-14 10:29:06
哈哈哈哈哈,水王就是这样诞生的

16楼2014-12-15 08:27:48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forest666666

铁杆木虫 (正式写手)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这个是肯定是可以的,老板说的没错,否则哪有那么多文章,只是这样做的创新性就不明显了,因为你第二篇文章就是一个方法的应用而已。投稿肯定没问题,但是最后能不能录用看审稿人。另外,注意文字的重复问题,这个考验你的写作,祝你顺利
17楼2014-12-16 12:50:22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mchen_6431

专家顾问 (著名写手)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引用回帖:
3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wjm7878 at 2014-12-13 16:57:36
处理方法都一样, 只是实验对象变了, 摘要,引言也变了, 结论增加了一部分, 请教是否可以投其他的IEEE期刊,感谢大侠 。。。。。。。。。指正

貌似看见过这种的,但是TIp档次已经够高的了。如果TIp的录用了。你这篇可以不介绍原理,直接引用。这样应该可以
18楼2014-12-16 13:49:33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yhare

木虫 (著名写手)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看两篇文章的着重点,如果是强调原理(或方法),那实际上你的文章所用的对象只是举例,那么即使发表第二篇也得引用第一篇的工作。如果着重点在对象,那么用相同原理是不冲突的。如果楼主属于第一种情况,为避免重复,建议楼主第一篇着重点放在原理上,第二篇着重点放在应用上,写的好也能成为两篇完全不重复的好文章。

[ 发自小木虫客户端 ]
19楼2014-12-16 14:10:03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swlsunshine

金虫 (正式写手)

肯定可以啊

[ 发自小木虫客户端 ]
20楼2014-12-16 14:24:40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相关版块跳转 我要订阅楼主 wjm7878 的主题更新
普通表情 高级回复(可上传附件)
信息提示
请填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