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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虫 (小有名气)

[交流] 200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最新进展情况

各位:大家如果有关于200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最新进展情况,请跟帖。好让mc的朋友们分享。先替大家谢您了!!

[ Last edited by melody on 2008-4-10 at 1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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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虫 (小有名气)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通讯评审函

尊敬的专家:您好!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按照“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评审原则,并根据通讯评审专家的选择标准和条件,聘请您作为通讯评审专家对所附的申请项目进行评审。请您在评审前通过我们的网站(http://www.nsfc.gov.cn) 查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本年度的《项目指南》以及相关项目管理规定、办法等文件,详细了解关于通讯评审的说明和规定。并仔细阅读与此函同时发给您的同行评议要点。
有关通讯评审注意事项如下:
1.请您按照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到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isis.nsfc.gov.cn) ,按照操作说明获取电子版申请书并进行联网评审。
您所收到的申请书,经过科学处初审,相关材料齐全,符合申请条件。
2.在评审中要认真阅读申请材料,根据相应项目类型的评议要点,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评审意见要明确、具体、详细,理由充分。您的评审意见将不具名提供给专家评审组并反馈给申请人,若评审意见过于简单、空泛或草率,将被视为无效评审。
3.在您评审完成之后,请通过该系统打印同行通讯评审信息表,核对您评审的项目后签字,然后邮寄回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处。
4.如果您在评审申请项目时,遇到《条例》第十九条中列出的三种情形之一的,应主动向相关科学处申请回避,再根据回避决定做好后续工作;如果您进行申请书全文电子版的联网评审有困难、或对某项目涉及的研究内容不熟悉,或因为其他原因不便进行评议,或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评议工作,请及时拒绝评审并与相关科学处联系,以免耽误评审工作的进展。
5.请严格遵守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评审工作的有关知识产权和保密规定,防止申请书的内容被复制、抄袭、泄露和剽窃,评审后及时将申请书电子文档完全删除。如果您打印了申请书,也须在评审后及时销毁。凡收到申请书纸质文件的专家在评审完成后须及时退回纸质申请书及其附件。
6.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条例》要求建立评审专家信誉档案,并定期对评审专家履行评审职责情况进行评估。
感谢您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工作的支持!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08 年3 月27 日
100楼2008-05-03 17: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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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xqdhx

木虫 (小有名气)


gt010(金币+1,VIP+0):感谢参与
写基金申请书的确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但是真的非常锻炼人。希望今后大家能够多多交流经验,祝每一位申请者都能高中!!
2楼2008-03-29 18: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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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xqdhx

木虫 (小有名气)

基金评审马上展开了

2008年度自然科学基金委兼聘人员培训工作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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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发表时间:2008-03-28   摘自:计划局

  为加强科学基金的管理工作,实施规范、科学、高效的管理,按我委工作要求,计划局、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继委内培训工作之后,又组织了面向全体兼聘人员的培训会,共有127人参加了培训。会议由何鸣鸿副秘书长主持,孙家广副主任到会作了重要讲话。孙主任在讲话中首先对大家到基金委短期工作表示感谢和欢迎,并对提出了几点要求:1.要认真听、认真记、认真做;2.要肯做事、能做事、做成事,最重要的是按规矩做事,让社会评价我们的工作是科学的、公正的、具有创新性。培训会上计划局、人事局、纪检监察审计局、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分别作了:1. 2008年度科学基金管理及评审工作要点;2.自然科学基金委机构情况及兼聘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3.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的监督工作;4.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各部门兼聘人员积极踊跃参加,培训工作在委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圆满结束。
3楼2008-03-29 19: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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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tao521

金虫 (小有名气)

呵呵,顶一下,祝楼主再接再励,一帆风顺^_^
4楼2008-03-29 20: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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