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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 2014年辽宁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生招生(纺织科学与工程博士)

关于开展我校2014年辽宁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辽宁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是省政府为拓展辽宁高等教育合作领域,扩大辽宁高等学校的国际影响,进一步推动辽宁省外国留学生教育事业的发展所采取的新举措。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教发[2008]30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14年辽宁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博士)奖学金生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类别和申请条件
   (一)奖学金类别
   “辽宁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为全额奖学金。学生类别为博士研究生,专业学习期限为3年,奖学金资助期限3年。标准为:平均54,000元人民币/人/年。内容包括:注册费、学费、实验费、实习费、基本教材费、住宿费、综合保险、基本生活费、导师津贴费等。国际旅费自行负担。奖学金生生活费按月发给,标准为:1,500元人民币/人/月。
   (二)奖学金申请条件
  1.拥有外国国籍的公民,身体健康;
  2.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具有中国教育部认可的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学习成绩优秀,需要有两名教授的推荐;
    5.未同时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
   二、招生条件
   (一)招生专业为适宜于外国留学生就读的专业,用外语指导及学习的语言根据导师情况适当确定;
   (二)招生专业博士生导师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且正在博士生指导教师岗位工作;
    2、从事本专业领域国际前沿课题研究;
    3、能熟练使用一门外语对留学生进行指导。
   三、招生人数
    辽宁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每年招生30人。
    四、奖学金招生工作流程
    (一)奖学金生的申请每学年受理一次,申请受理的时间为每年1月至4月。4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统一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科。5月10日前将我校预录取的奖学金生申请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批。
    (二)省教育厅将对各招生学校上报的预录取奖学金生资格进行全面评审,并于6月15日前将批准录取名单及有关审批手续寄送相关高校。
    (三)6月30日前通知被录取的申请者办理来华学习签证,并协助奖学金生办理相关入学手续。被录取的奖学金生按照学校的有关入学规定,按时报到注册。
    五、申请材料(所有材料请用中文或英文提供)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大连工业大学外国留学生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辽宁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和学习成绩单;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或已就业,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或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非中、英文版本需附上经公证的相应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HSK的成绩单(根据录取高校的要求提供);
    5、《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原件及复印件;
    6、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不少于1000字);
    7、须提交毕业院校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
    六、奖学金生的有关管理工作
    (一)按照《辽宁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的有关规定,凡获得辽宁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留学生,须每年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奖学金年度评审。不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奖学金资格。   
   (二)学生申请转学、转专业、因故休学等,按照《辽宁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奖学金生在华期间如遇突发事件,学校须按照现行有关规定、程序及时上报省教育厅。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国际教育科
    联系地点:国际交流中心六楼 603办公室
    联系人:  张萌  张睿
    联系电话: 86324486 86324515
    Email:studyindpu@gmail.com

    附件1:辽宁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大连工业大学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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