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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hua铜虫 (著名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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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工资拖20天发算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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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工资如果是1月份的话25号做工资表 但是要到2月22号才能发到卡上 我觉得算个工资太慢了 我知道这个工资里有和本月产量等有关要等那个算出来 才能确定发多少钱 但我还是觉得太晚了 什么东西要算20天啊? 这个样子算违法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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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2008-02-03 08:53:06
userhung
禁虫 (文学泰斗)
木虫博士
- 博学EPI: 5
- 应助: 1505 (讲师)
- 贵宾: 1.347
- 金币: 107941
- 红花: 241
- 沙发: 413
- 帖子: 122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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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虫号: 119626
- 注册: 2005-11-28
- 专业: 粒子物理学和场论
2楼2008-02-02 19:49:03

4楼2008-02-03 09: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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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布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二十六该条规定:对于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首先应当明确的是,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全部的劳动报酬。所谓“克扣”工资,就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除了以下几种理由之外,扣减劳动者工资的行为都是属于无正当理由:(一)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二)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四)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的;(五)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所谓“无故拖欠”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必须强调的是,法律法规对于这个“正当理由”,也是有明确规定的,不是说单位随便找个借口,就可以堂而皇之地拖欠工资了。 |

5楼2008-02-03 12: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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