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看: 681 | 回复: 1 | |||
[交流]
[原创]层次与维度 <再续> 已有1人参与
|
|
四年前写了<层次与维度>,(观测方法部分)链接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713635&page=1" target="_blank">[url]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713635&page=1\" target=\"_blank\">[url]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713635&page=1 两年前写了<层次与维度>续(基本原则,表观过程,函数性质)链接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4026967 现将再续部分发表,欢迎大家交流: Operation theorem 描述一个物质,我们可以用f [F(D),F(H),F(S)]函数来表示.对于我们所在空间来说,F(D)代表F(E)维度,F(S)代表三维F(X,Y,Z)。当物体相互作用时,首先是F(D)维度作用,作用过程遵循dD=[∂D/∂H]dH + [∂D/∂S]dS .这里我们用Φ(n,t)=(Φ1(r,t),Φ2(r,t),Φ3(r,t),…Φn(r,t))r ≤ n,来描述全局物质(n个维度)。空间作用从高维度向低维度转移,考虑物体开始从高维度作用,在我们能感知前无从知道其具体函数,只有到三维层次时,才能被我们观察到。这里我们用多维度坐标来表示其作用过程,实线表示该维度下观察的表观,虚线表示跨维度实际作用,如图19: 物质场函数Φ(n,t)从高维度作用,并在不同维度空间表观出不同状态函数。比如,场函数Φ(n)通过高维度作用到Φ(4)空间的时候,其以能量形式被我们观察到,并在我们空间以三维体状态Φ(3)表现出来,Φ(3)函数间相互作用表观的交集二维投影是个面,即是Φ(2)函数所代表的表观,而Φ(2)函数相互作用表观的交集投影是直线,即Φ(1)函数,最后直线函数作用相交是一个点Φ(1),也就是没有维度的空间,0维空间所观察的Φ(n)函数表达。同时,Φ(n)函数的表达不仅只在一个空间,而是在所有层次空间,也就是当把所有0维层次空间联系在一起时,从高维度空间看其就构成了一条线Φ(1)函数,同理,Φ(1)间的联系构成Φ(2),Φ(2)间的联系构成Φ(3),Φ(3)间的联系构成Φ(4),直到Φ(n)。因此,可以说低维度作用是高维度作用的表观,同时高维度作用是低维度作用的联系。 我们的空间是有无数面构成的,用函数F(X,Y,Z)=0来描述空间曲面。对于全局空间用Fn(r)=0(n,r=0,1,2,3…m)来表示,n表示空间维度,r表示空间分维度,对于三维空间,即是F3(3)=0,表观为F(X,Y,Z)=0,由于[∂f((H3)3)/∂F((S)3)]= F(X,Y,Z)(见FC理论),故有[∂f((H3)3)/∂F((S)3)]=0,再次证明在观察函数下无法观察到空间刻度函数,同时有F3(3)=[∂f((H3)3)/∂F((S)3)],而F3(3)是Φ4(r,t)场函数相互作用在三维空间的表达,故有对于广义空间,用Φ代替全局函数f(H),则有ǓΦm (n,t)= ∂Φn-1(r,t)/∂F(S)n-1, Ǔ表示场函数相互作用,Φm 表示高维度空间函数,Φn-1 表示下一维度空间函数,F表示与Φn-1 同维度的观察函数,n表示空间维度,r表示该维度空间的尺度,t表示时间。场函数之间相互作用,并通过观察函数降次表达在观察函数空间中。 设场函数ΦA与ΦB在全局空间中相互作用,遵循基本法则(见BP理论),函数场以自身为中心,以保持原有函数性质为平衡点相互作用。从全局上看,函数场A与函数场B相互影响又相互补充,总量上保持平衡,从局部观察角度看,A或B在某部分总存在变化,同时,由于观察函数的影响,当通过观察者后,函数场也随着不同的F(S)函数而体现着不同的表观状态。由场函数作用方程ǓΦm (n,t)= ∂Φn-1(r,t)/∂F(S)n-1 可知场函数A和场函数B 相互作用得到的是与A或B相邻的低一维度空间场函数C,这里我们用Φn-1 (n,t)来表示,对于观察函数的影响,我们可以用函数H来进行修正,即用HΦn-1(r,t)表示引入观察函数后的观察空间表观。故可以得到观察表观状态方程Φn-1 (n,t)= HΦn-1(r,t),由于此时都是在同一维度空间中,层次r与维度n又存在时间t上的差异,则可得到∂Φ (r,t)/ ∂t= HΦ (r,t) ,这就是同一维度层次空间场函数表观方程。以二维场作用到一维表观为例,作用过程如图20 :场函数A与场函数B相互作用,在二维空间其是两个平面,相交并表观在一维空间中,由于观察函数的影响,在一维空间只能观察到空间刻度(-H,+H)之间的部分,对于其他作用部分由自身限制而无法观察到,因此在一维空间中以Φ(x,t)的形式表观,对于的能量为E,即以一定状态伴随隐函数性质体现出来。 空间物体可以用F(D), Fn(r)=0来描述,称为定空间本质函数。对于我们空间F3(3)=0,则可以用F(X),F(Y),F(Z),F(E),这四个定空间本质函数来描述(见MM理论),其它性质如表观能量(E),质量(M),时间(T)等都称为空间坐标函数,是用来描述本质函数表观性质的函数。这里要注意在没有引入观察函数的,物体都服从基本原则运行着各自的场函数,当我们去观察(此观察指我们所有的感知能力)时,才会体现出我们所常见的性质,所以在我们对物体进行研究时所表现的性质只有在引入观察函数的后才是有意义的。从作用时间上看,广义上所有作用都是同时发生的,根据不同的观察维度,呈现出有效作用与无效作用的形式。有效作用是能够被测量的极限表观状态,代表着所在的空间所能观察到的极限,比如我们空间能观察到的速度极限是光速。(这里指的是带有信息的运行速度,即能够发生作用的最快速度),是可以观测到的最快表观作用显现。正是因为测量速度的局限性,所以我们观察物体时会出现不同时表观。在全局空间里同时发生A事件与B事件,对于观察者来说,假如此刻观察者恰好在两事件发生的中点,那么事件A作用到观察者距离与事件B作用到观察者的距离是相同的,则可以说对于观察者来说,A事件与B事件同时发生,但实际上绝大多数情况是观察者不在事件中点,要么是A事件距观察者近,要么是B事件距观察者近,此刻对于观察者来说A事件与B时间不是同时发生的,两事件发生的观察表观时间差与测量速度极限成反比,即Δt=f(r)/v ,f(r)表示某个维度表观性质,比如一维表观则f(r)表示为X,故Δt=X/v,即是我们最常见的速度公式V=L/T变化。特别的,当事件A与事件B相距非常远(可以考虑接近无穷,即光速下需运行接近无穷时间),那么对于观察者来说,其观察到其中某一事件后,对另一事件将无法观察的。比如当观察到A事件发生后,B事件对于观察者来说并没有发生,事物保持着原来的状态,就像静止一样。或者是说当物体场函数作用引起的变化不足以引起观察函数变化时,物体将在表观上体现出静止状态。其过程可以用图21表示: 曲线表示场函数作用过程,我们能观察到的是F(S)以上部分表观。在 t1时刻,我们观察到事件A与事件B,在 t2时刻,我们观察到事件A′与事件B′,事件A在两个时刻的表观位置静止,而事件B则变化到B′,相对位置发生变化。用f(r)表示表观作用变化,则在Δt=t2-t1时间变化量为f(r)/Δt,当f(r)表示为X时,f(r)/Δt表示速度V,当f(r)表示为m时,f(r)/Δt表示质量变化Δm。这表明我们在测量物体时,只有当我们的观测函数作用于物体并引起物体场函数变化后再反馈于我们的作用能够引起表观变化时,才能被我们所观测到。故场作用的距离以及作用的强弱对于我们观测认识物体有很大的影响。比如,表观上观测运动的物体比静止的物体具有更高的能量,其场函数作用相对于观测静止的物体要强,速度越高,能量越高,而质量与能量本质上场函数在不同方面的表观,故质量也约高,当速度超出光速,我们将无法观察到物体,因为我们观察函数虽然作用于物体,但由于物体高速运动,其反馈信息达不到观测函数表观,物体表观三维为0,故物体消失,质量转化(见AP理论)。光速是我们的观察极限,极大地影响我们认识世界。比如对于一维变量L=Vt,代入空间场函数表观方程∂Φ (r,t)/ ∂t= HΦ (r,t),即用Vt代替Φ (r,t),则有∂Vt/ ∂t= HVt,得V= HVt=HL,移项得L=V/H,故表观观测长度是与表观速度相联系的。 19.jpg 20.jpg 21.jpg |
» 猜你喜欢
全日制(定向)博士
已经有5人回复
假如你的研究生提出不合理要求
已经有10人回复
萌生出自己或许不适合搞科研的想法,现在跑or等等看?
已经有4人回复
Materials Today Chemistry审稿周期
已经有4人回复
参与限项
已经有3人回复
实验室接单子
已经有4人回复
对氯苯硼酸纯化
已经有3人回复
求助:我三月中下旬出站,青基依托单位怎么办?
已经有12人回复
所感
已经有4人回复
要不要辞职读博?
已经有7人回复
» 本主题相关价值贴推荐,对您同样有帮助:
[原创]层次与维度 <续>
已经有5人回复
leongoall
专家顾问 (知名作家)
P-M-I之初生牛犊
- 应助: 144 (高中生)
- 贵宾: 0.055
- 金币: 7602.7
- 散金: 627
- 红花: 35
- 沙发: 3
- 帖子: 5347
- 在线: 1063小时
- 虫号: 490263
- 注册: 2008-01-03
- 性别: GG
- 专业: 等离子体物理
- 管辖: 物理

2楼2013-12-25 17:02:40












回复此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