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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为工资,只为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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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不可以当职场的弱势群体! 我现在在一家软件公司工作,公司从三月到现在总共培训过大概三百多人,最后留下的总共也就十人左右,我是其中一个,而且是两个签约员工之一,原因我就不说了,也许比较看好学习的机会,也许是抗忽悠能力不强. 就是今天,和我一批的同事,也是我的好朋友(十月中旬离职,公司每月十五号发工资),去公司拿工资,老板却拒绝给他,由于平时的考核工作有我来做,向他这样的离职一般都没有合同保障,所以他就想依靠法律(苏州园区还是比较正规的)来要工资,我说如果需要证人的话,让我去给他当证人,,不知道我的决定是否卤莽?望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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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yu8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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