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热门版块排行榜    

查看: 4617  |  回复: 24

伯益

铜虫 (小有名气)

[求助] 青年基金原单位不同意带走而中止的话有什么后果

去年中了个青年基金,今年因为某些原因不得不辞职,打算换个单位,但是老板不同意带走青年基金,有2个选择:
1:青年基金留在原单位,我本人继续做,老板说可以视情况每年报销 1-2次开支(感觉难度很大,我未辞职时也没权限报销该项目经费);
2:上报基金委中止。
想请教下高人,第一种情况对我个人有啥好处,留在这边经费支配肯定乱七八糟不会按预算来的?第二种情况有啥后果,会不会严重影响到以后面上项目申请?
回复此楼

» 本帖@通知

» 猜你喜欢

» 本主题相关价值贴推荐,对您同样有帮助:

男儿有求安得闲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回帖支持 ( 显示支持度最高的前 50 名 )

raken

木虫 (正式写手)

【答案】应助回帖

感谢参与,应助指数 +1
可以继续做到完成,只是经费还在原单位,但是和原单位的关系估计不是很好~~
16楼2013-07-22 14:10:31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changen82

禁虫 (小有名气)

感谢参与,应助指数 +1
天天向上3035: 应助指数-1, 非应助回帖不得使用应助回帖项! 2013-07-22 14:05:09
本帖内容被屏蔽

4楼2013-07-22 13:49:57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akuge

至尊木虫 (知名作家)

教授

【答案】应助回帖

感谢参与,应助指数 +1
不宜中止,回去报销即可!虽然丧失支配权,但可以完成课题,维护和原单位关系。
事在人为!
6楼2013-07-22 13:51:38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akuge

至尊木虫 (知名作家)

教授

【答案】应助回帖

还是要依托单位协商一致,不过这样,问题就复杂了,可能搞得两边单位不开心,反而得罪人。
一般而言,多数原单位不愿意将基金被你带走,因为那会影响其单位声誉。这种事情,将就原单位的多,不过,你可以和你老板谈谈条件,尽量损失小点即可。
事在人为!
15楼2013-07-22 14:08:50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lonelyhere

铁杆木虫 (知名作家)

【答案】应助回帖

感谢参与,应助指数 +1
协商一下把,回去报销好了,两边不得罪。
18楼2013-07-22 14:13:32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普通回帖

highpy

木虫 (知名作家)

2楼2013-07-22 13:47:54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ymshi

新虫 (著名写手)

不懂,帮顶

[ 发自手机版 http://muchong.com/3g ]
3楼2013-07-22 13:49:11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伯益

铜虫 (小有名气)

引用回帖:
4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changen82 at 2013-07-22 13:49:57
基金款项不是归申请人支配么!为什么要老板同意?!

单位规定
男儿有求安得闲
5楼2013-07-22 13:50:34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liangyumu

金虫 (正式写手)

申请更换依托单位。基金委有这种情况的规章和办法。
7楼2013-07-22 13:52:13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tiepeng2001

金虫 (正式写手)

【答案】应助回帖

感谢参与,应助指数 +1
不宜终止,怕影响日后基金申请
8楼2013-07-22 13:53:56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yuffey

新虫 (著名写手)

World Tour

【答案】应助回帖

★ ★ ★ ★ ★
感谢参与,应助指数 +1
伯益: 金币+5, ★★★很有帮助 2013-07-22 14:06:00
中止的前提是你不在学术界混了
否则,受限于你老板,也要继续进行。

上报基金委的前提是,你单位同意上报。不同意,你就是白折腾。
9楼2013-07-22 13:54:23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jinwei331

至尊木虫 (文坛精英)

【答案】应助回帖

感谢参与,应助指数 +1
不宜终止,继续做下去,想在这个圈子里混,最好别破坏规则。
10楼2013-07-22 13:59:30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相关版块跳转 我要订阅楼主 伯益 的主题更新
信息提示
请填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