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热门版块排行榜    

查看: 3758  |  回复: 29

qfyhtp

金虫 (正式写手)

引用回帖:
: Originally posted by 啸天犬 at 2012-03-14 13:47:42:
改的地方标注,我一般用红色的字体,然后再写一个responses,说明一下,然后提交,OK。

额。。那您的意思是说。你提交的是已经修改好的稿件。
没有修订模式下的那种删除,插入等(就是没有word修订模式的边栏)
只是在修改稿上针对新加入或者改动的地方用红色字体标注显示吗?
越努力!越幸运~!
21楼2012-03-14 14:18:44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qfyhtp

金虫 (正式写手)

引用回帖:
: Originally posted by zhaoghit at 2012-03-14 13:43:55:
必须要有修改的痕迹,也就是Track Version,Word07都有的,你可以使用比较功能一下子就可以完成,否则审稿人或者编辑不知道你哪里做的修改,是否擅自篡改数据等,以一个可以看出你的态度是否认真修改过。祝好!

那这个跟word的修订模式有区别吗?
能不能直接提交修订模式下的稿件?
越努力!越幸运~!
22楼2012-03-14 14:19:24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qfyhtp

金虫 (正式写手)

引用回帖:
: Originally posted by jgwang at 2012-03-13 23:01:44:
用word里面的一个自动标示修改的工具,你只要修改了某个地方,就会在相应地方高亮显示,在word页面右侧就会出现相应的提示

那就是word的”修订“模式?
越努力!越幸运~!
23楼2012-03-14 14:19:55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啸天犬

至尊木虫 (职业作家)

【答案】应助回帖

★ ★ ★ ★ ★ ★ ★ ★ ★ ★
qfyhtp: 金币+10, ★★★★★最佳答案, 文章接收啦~!谢谢~! 2012-03-16 08:15:45
引用回帖:
21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qfyhtp at 2012-03-14 14:18:44:
额。。那您的意思是说。你提交的是已经修改好的稿件。
没有修订模式下的那种删除,插入等(就是没有word修订模式的边栏)
只是在修改稿上针对新加入或者改动的地方用红色字体标注显示吗?

我一般就是改的时候直接标红就得了,针对于你的情况,人家说清楚了,可以用track模式,也可以直接标注,让专家看出来你是那里改了就行了。
天下兴亡,我的责任!
24楼2012-03-14 19:28:06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啸天犬

至尊木虫 (职业作家)

【答案】应助回帖

你看人家说,你可以用word的track功能,也可以把修改的地方直接加粗或者用颜色标注出来。
天下兴亡,我的责任!
25楼2012-03-14 19:32:48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qfyhtp

金虫 (正式写手)

引用回帖:
: Originally posted by 啸天犬 at 2012-03-14 19:28:06:
我一般就是改的时候直接标红就得了,针对于你的情况,人家说清楚了,可以用track模式,也可以直接标注,让专家看出来你是那里改了就行了。

那我直接用word里的“修订”就行啦?然后修完了。不接受所有修订。直接上传是吧~!
越努力!越幸运~!
26楼2012-03-14 19:33:30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啸天犬

至尊木虫 (职业作家)

【答案】应助回帖

引用回帖:
26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qfyhtp at 2012-03-14 19:33:30:
那我直接用word里的“修订”就行啦?然后修完了。不接受所有修订。直接上传是吧~!

我不太知道他这个track功能是什么,不知道是不是就是我们所说的修订模式,如果是的话,你那么做就没问题。我还是习惯用颜色标出来,用修订模式显得版面乱得很。
天下兴亡,我的责任!
27楼2012-03-14 19:36:24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jgwang

木虫 (职业作家)

【答案】应助回帖

修改的目的,是让评审人能直观看出他要求你修改的内容和地方。你可以选择两种方式进行修改
28楼2012-03-14 20:55:13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啸天犬

至尊木虫 (职业作家)

恭喜你文章接收了!
天下兴亡,我的责任!
29楼2012-03-16 10:22:02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maritimeman

木虫 (著名写手)

木虫

保留痕迹!加油,你可以被录用的!
庄子曰:学者,学其所不能学也;行者,行其所不能行也;辩者,辩其所不能辩也。知止乎其所不能知,至矣。
30楼2012-03-16 11:40:51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相关版块跳转 我要订阅楼主 qfyhtp 的主题更新
信息提示
请填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