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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应助回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感谢参与,应助指数 +1 zhongziqi(金币+5, FEPI+1): 欢迎来到法学版 2012-02-06 12:41:21 wuzetian: 金币+30, ★★★★★最佳答案 2012-06-17 08:43:5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财政部印发《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财文字[1996]2号)、关于发布2005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6]47号)及有关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1、医疗费:
据实赔付,但应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注:北京市2005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2,808元;月平均工资为:2,734元。
3、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
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号)第四条第(十一)项、财政部《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1996年2月1日)第三条第(一)项之规定确定,其数额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一般地区每人每天40元,经济特区为每人每天60元。
6、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予以确定。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15元,特殊地区20元(按在特殊地区的实际住宿天数计发伙食补助费,在途期间按一般地区标准计发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以上转自惠亮所文集)
根据轻伤判定标准,你朋友的伤不构成轻伤以上伤害,故侵害人不涉及刑事责任问题。根据伤残鉴定标准,也不构成伤残,所以也不能请求伤残赔偿金。
根据最高法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意见,自然人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的,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数额主要是根据受害人过错、后果、承担能力等方面确定,所以即使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成功,数额也不会太高。
一般处理程序是警方先予调解,调解不成再诉讼。法院通常还是先调解,调解不成应当及时判决。
具体赔偿数额可以自己计算一下,但处理此类案件,自己有足够的材料支撑赔偿请求很重要,侵害人的承担能力大小也很重要,同时谈判有时也会发挥重要作用。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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