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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道人

荣誉版主 (文坛精英)

净由秽生,明从闇出

优秀版主优秀版主

[交流] 湖南药检所原副所长受贿71万余元获刑11年已有23人参与

近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对原湖南省药品检验所副所长梁建宁案进行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该案应辩护人申请,因涉及药品配方等商业秘密,芙蓉区法院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经审理查明:2009年12月至2010年12月,梁建宁在担任湖南省药品检验所副所长期间,受湖南省药监局委派参加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招投标工作,具体负责投标单位药品的质量层次审核、申投诉件的处理及评标时的议价。梁建宁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湖南省药检所化学室主任黄某所送别克汽车一辆(汽车价值36.9万元,购置税31538元,共计400538元),收受彭某某等人现金31万元,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受贿财物共计价值71万余元。梁建宁收受贿赂后,多次违反《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第十二条第四款关于“投标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不得对其申报材料做任何修改、补充,也不得撤回”的规定,私自将彭某某等人补交的证明药品质量层次的资料放进标书,或将不应对外泄露的信息泄露给参与评标人,帮助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取得相应的药品质量层次认定,使得相关药品得以加分并中标挂网销售。案发后,被告人梁建宁的亲属已代为退赃。

  芙蓉区法院认为,被告人梁建宁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71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梁建宁收受贿赂后,违规为行贿人将有关质量层次认定的补充资料补入标书,或者将不应向外泄露的信息泄露给参与评标人,为他人谋取利益,其方法行为和目的行为分别属于滥用职权行为和受贿行为,属于一个犯罪目的支配下实施的牵连行为,故择一重罪处罚,即以受贿罪对梁建宁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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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时胡涂去时迷,空在人间走这回。未曾生我谁是我,生我之后我是谁?长大成人方知我,合眼朦胧又是谁?不如不来也不去,亦无烦恼亦无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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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ushu

金虫 (正式写手)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才71W,捞钱不行啊。。
该把乱七八糟的业余爱好收收了,专注于偶亲爱的生物!PaperandEnglish!
10楼2011-12-16 16: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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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全部 27 个回答

从头开始

荣誉版主 (文坛精英)

gost rider~

文献杰出贡献优秀版主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上面没人吧。
要不就该71后面加俩零
飞翔在辽阔的天空
4楼2011-12-16 1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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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yun0304

木虫 (著名写手)

太不公平了,才71万就判了11年,天理何在
那按这个尺度,中国的官员不所剩无几了
花儿还是那样的蓝
5楼2011-12-16 12: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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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yan5962

荣誉版主 (职业作家)

德先生和赛先生

优秀版主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当这一行的官不好啊,这么点钱就11年。难怪郑筱萸甭了呢?只为平民怨,找个替死鬼。
歷史潮流,浩浩湯湯;順之則昌,逆之則亡!
6楼2011-12-16 14:5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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