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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临床医生的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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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掌握医保患者的临床用药,历来是临床医生比较"头痛"的问题,更是受到社会极大关注的"热点"问题。 几年来,各个地区、各个医院都有一些"制约"临床医生的"土办法",久而久之,我行我素,似乎也成为"惯例"了,广大患者接受也好不接受也好,有意见也好,没意见也好,反正就这么看啦。倒也"得过且过"。 然而,7月21日上海多家媒体都报道了这么一条消息:"市医保局重申:门诊处方不准限制金额。慢性病酌情最多可一次开足一个月药量。" 各媒体报道说:"就市民最关心的每张处方限制金额问题,市医保局表示,医保定点医院不能采用限制每张处方金额,人为分解处方等方法损害参保人员的正当医疗需求,必须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对门诊慢性病的中成药、中药汤剂、西药可以开具两周处方量,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长期连续使用同类药物治疗的门诊慢性病可酌情开具一个月处方量。" 公诸于众的医保局的"重申",确实让患者感到用药环境轻松了,临床医生也觉得如此明确的"指导意见"让自己处方用药"有章可循"啦,不必再为处方金额"超标"、处方用药"超量"而扣罚奖金担惊受怕了。有了一个正如医保局重申的"因病施治,合理用药"的临床氛围啦。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尽管有了医保局的重申,临床上各个不同地区、各个不同医院的"土政策"依然一如既往,牢不可破,丝毫不变。 询问院领导,答曰:医保局对于各个医院每年都有一个限制的额度,医院若一旦突破了这一额度的话,非但超额的钱款得不到补偿,而且还要罚款,医院无法承担这一损失,在医保局现行办法不改变的状况下,我们只好仍然采取把额度分解到科室,科室再分解到临床医生的老办法,对于处方的限量,限金额的办法还是不能动。再说,如果一旦搞不好的话,医保局甚至还会取消医院的"定点医保资格",那么医院就要面临"生存危机"的悲惨境地啦。所以当前重要的还是要靠临床医生向患者做好解释工作……询问区卫生局领导,领导如是说:"医保局的'重申'解释权在医保局,我们不能说什么,我们只有在'因病施治、合理用药'上把好关,尽可能做好解释工作,尽可能让群众满意!" 面对病员群众的呼声,面对医保局的重申,面对院领导的苦衷,面对卫生局领导的无奈,我们作为临床医生应该如何应对? 当然,临床上也确实存在着一些医保病人"钻空子"骗取药、多开药的个别现象;临床上也确实存在着一些不负责任的医生开大处方人情方,捞取好处的个别现象,但这毕竟是极少数的个别现象,综观实行医保政策几年来从医卫系统整体上来说"因病施治、合理用药"毕竟是主流是大局,而医保患者对用药上的合理需求也毕竟是主流是大局。 应该说医保局的重申是完全正确的,医保患者的呼声也是合情合理的,而临床医生的执医态度也是合理合法的,可就是在执行上,医保局对医院的"制约"已成了一个改革发展的"瓶颈难题"了,看来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改革,已经到了一个"攻坚"阶段了,已经到了非要突破这一"瓶颈难题"不可的时期了,否则,叫我们临床医生如何是从?如何真正做到"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如何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体现"三个代表"?! 之所以要向全社会坦陈困扰着我们临床医生良心的苦恼,就是希望能因此而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引起各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和医疗单位的重视,引起社会各界仁人志士的重视,来共同探索,共同调研,共同攻坚,争取尽早尽快尽善尽美地解决当前制约"三医"联动改革的"瓶颈难题",使得我们的"医保政策"能更好地服务于保障人民健康的事业,为我们国家早日实现小康,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添砖加瓦! 这就是我作为一个临床医生的心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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