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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cadou

金虫 (正式写手)


[资源] (转载)教育部出国留学中心对留学集体户口的相关介绍(北京的学生留心)

转自如下网址 http://www.hi-city.cn/1150/article24925.html  

下面的文章将会告诉大家教育部出国留学中心对集体户口的一些相关规定,那么就进来看看这篇文章吧,相信对您会有帮助!
  为满足出国留学人员在京保存户口的要求和解决在京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因无自有产权住房及工作单位没有集体户口而无法落户的困难,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于2005年4月设立了专门为留学人员服务的集体户口。集体户口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属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东升派出所管辖。
  办理条件
  一、在京高等院校就读的京外生源应届毕业生(本科以上),毕业后直接申请出国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或进行一年以上博士后研修的,已获得留学签证和国外高等院校无条件录取通知书,户口存放在北京高校、尚未出国的留学人员。
  二、原为本市集体户口的在职人员,因申请出国留学,原单位要求其将户口迁出的出国留学人员;
  三、他人不得代为办理,一切手续需在本人出国之前办理完毕。
  办理程序
  一、申请集体户口首先应具备以下四项材料(均为原件):
  1、护照;
  2、留学签证;
  3、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须为应届毕业生);
  4、国外无条件录取通知书(即出国直接攻读学位,无需学习语言或预科课程)或博士后邀请信;
  注:赴港澳留学的需持港奥通行证、学生签注(逗留D+进入许可)及复印件来办理。
  二、具备以上材料后,应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com.cn)在线申请和提交《出国留学人员集体户口办理申请书》并打印;携带该申请书及以上4项材料前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集体户口办公室,经审核通过后,在申请书上中心意见一栏盖章。然后申请人持护照和录取通知书到中心出国留学人员档案室办理个人人事档案调档手续。
  三、申请人持该申请书回户籍原单位,由户籍原单位在单位意见一栏盖章后,出具以下8项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出国留学人员集体户口办理申请书(右上角贴一寸近照);
  2、国外无条件录取通知书或博士后邀请信(复印件及翻译件,须经专业性涉外翻译机构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3、户籍卡(原件);
  4、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复印件)
  5、护照(首页复印件);
  6、留学签证(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
  8、与中心档案室签署的黄色存档卡另外我还要为大家讲讲关于留学的一些主要事项。
  

[ Last edited by jessicadou on 2011-5-11 at 2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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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2011-05-11 20:3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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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1 20: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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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bird870306 at 2011-05-11 20:39:46: link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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