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看: 516 | 回复: 3 | |||
| 本帖产生 1 个 博学EPI ,点击这里进行查看 | |||
| 当前只显示满足指定条件的回帖,点击这里查看本话题的所有回帖 | |||
shirley_hg新虫 (正式写手)
|
[求助]
店面租金递增方面的法律求助
|
||
|
我有个亲戚最近遇到店面租金增加的问题,想请坛子里面学法律的或者懂法律的人帮忙出点建议,具体事情是这样的:他们跟房东签的合同里年租金现在是20000,今年年底就要到期,可明年房东说就要涨到35000,这个涨幅是不是太大?按这个幅度,后年就得50000,之后更高……店面租金是房东想怎么涨就怎么涨的么?国家有没有相关法律限制或者条文规定的啊? 大家不要随便灌水啊,提供有利建议的重谢! [ Last edited by shirley_hg on 2011-4-30 at 10:09 ] |
» 猜你喜欢
到新单位后,换了新的研究方向,没有团队,持续积累2区以上论文,能申请到面上吗
已经有7人回复
申请2026年博士
已经有5人回复
天津工业大学郑柳春团队欢迎化学化工、高分子化学或有机合成方向的博士生和硕士生加入
已经有5人回复
寻求一种能扛住强氧化性腐蚀性的容器密封件
已经有6人回复
2025冷门绝学什么时候出结果
已经有7人回复
请问有评职称,把科研教学业绩算分排序的高校吗
已经有6人回复
Bioresource Technology期刊,第一次返修的时候被退回好几次了
已经有7人回复
请问哪里可以有青B申请的本子可以借鉴一下。
已经有4人回复
请问下大家为什么这个铃木偶联几乎不反应呢
已经有5人回复
康复大学泰山学者周祺惠团队招收博士研究生
已经有6人回复
qfw_68
版主 (文坛精英)
有尾巴的青蛙
- 博学EPI: 2910
- 应助: 120 (高中生)
- 贵宾: 0.414
- 金币: 85694.3
- 散金: 3020
- 红花: 212
- 沙发: 7671
- 帖子: 39468
- 在线: 4851.7小时
- 虫号: 797958
- 注册: 2009-06-24
- 性别: GG
- 专业: 自然语言理解与机器翻译
- 管辖: 有奖问答
【答案】应助回帖
shirley_hg(金币+5): 谢谢你拉 2011-05-01 13:01:32
shirley_hg(金币+1): 谢谢 2011-05-02 20:11:10
shirley_hg(金币+1): 谢谢 2011-05-02 20:11:10
|
合同到期解除。 这个适用合同法: 参考合同法全文: 第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二)合同解除; https://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75 |

3楼2011-05-01 09:33:13
qfw_68
版主 (文坛精英)
有尾巴的青蛙
- 博学EPI: 2910
- 应助: 120 (高中生)
- 贵宾: 0.414
- 金币: 85694.3
- 散金: 3020
- 红花: 212
- 沙发: 7671
- 帖子: 39468
- 在线: 4851.7小时
- 虫号: 797958
- 注册: 2009-06-24
- 性别: GG
- 专业: 自然语言理解与机器翻译
- 管辖: 有奖问答
【答案】应助回帖
shirley_hg(金币+1, 博学EPI+1): 谢谢你的回答哦,不过其实我是想要相关的法律规定或条文限制 2011-05-01 09:24:34
|
律师回答: 协商不成时,只能够租赁至合同约定的期限为止。 https://www.110.com/ask/question-302027.html |

2楼2011-04-30 19:04:12
qfw_68
版主 (文坛精英)
有尾巴的青蛙
- 博学EPI: 2910
- 应助: 120 (高中生)
- 贵宾: 0.414
- 金币: 85694.3
- 散金: 3020
- 红花: 212
- 沙发: 7671
- 帖子: 39468
- 在线: 4851.7小时
- 虫号: 797958
- 注册: 2009-06-24
- 性别: GG
- 专业: 自然语言理解与机器翻译
- 管辖: 有奖问答
【答案】应助回帖
shirley_hg(金币+5): 谢谢你了 2011-05-01 13:01:47
shirley_hg(金币+1): 谢谢 2011-05-02 20:10:59
shirley_hg(金币+1): 谢谢 2011-05-02 20:10:59
|
承租人优先承租权的适用条件: 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只有符合下列条件时才能适用: (1)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在先,并实际履行完毕。如果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自无承租人优先承租权之说。 (2)租期届满后,原房继续出租,且原承租人仍愿租用原房。如果租期届满,出租人收回自用或不再出租,承租人不能主张继续承租。此外,如果房屋的共有人以同等条件提出承租,按物权优于债权原理,承租人的优先权应受限制。因为房屋的共有人对房屋享有一定的所有权。 (3)优先承租权的行使只限于租赁物为房屋或者类似于房屋的不动产。这是因为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明确规定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对象是租赁的房屋。 (4)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必须在出租人继续出租房屋的同等条件下行使。所谓同等条件是指租金价格、租赁期限等主要条件相对平等。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是法律对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进行利益平衡的表现。承租人只有在同等条件下才能享有优先承租权符合公平合理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租赁房屋的价值,既保护了出租人、承租人合法权益,又可以避免纠纷的发生。 https://wenwen.soso.com/z/q80041664.htm |

4楼2011-05-01 10:01:17













回复此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