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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申请中海外教授限项问题 已有1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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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基金申请指南,高级职称申请或承担的限项为3项。 但不知道该规定是否适用于海外合作教授。 最近在准备面上项目申请,想拉个美国教授(前期有合作关系),但该教授与国内多所学校都有合作关系,他也不清楚以前参加过多少项基金申请(至少一项)。在NSFC的网站上,输入他的名字(英文名字,无中文名字)和之前申请时填报的单位,查不到任何资助情况。 不知这种美国教授是否也适用于限项规定? 为什么查不到记录呢? 有没有哪位能给出权威解释? 谢谢! |
2楼2011-02-21 13: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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