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基金委的提交进展报告的通知(工材三处), 里面提到了有关结题的事项, 原文如下:
"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结题报告中,发表的论文必须是正确标注基金资助批准号的论文;多个资助来源的,自然科学基金必须是排名第一的论文才能作为研究成果,不符合这一要求的文章不能作为研究成果提交。负责人还需提交论文全文的复印件以备核实!奖项和专利也需提交证明的复印件!"
不知道"自然科学基金必须是排名第一的论文才能作为研究成果"这一条是新加的, 还是历来就有? 各位虫友在结题时, 是按照这个要求报成果的吗? 不论资助排名, 只要有基金资助编号的论文如果都报上(当然与课题相关), 会算作项目成果吗?
请有经验的虫友谈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