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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985:mad:

木虫 (著名写手)

格格

[交流] 【讨论】男生的十万元莫须有欠条 已有14人参与

听说一男生为一女生写了个十万元欠条
以表达虚幻的爱情
不幸的是
法院判定欠条生效
欢迎讨论

哥借钱只是传说
只为排解姐的寂寞
或许这样的组合注定要散伙
还款十万
都是浮云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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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心雕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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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木虫:)

荣誉版主 (著名写手)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还有人为虚幻的爱情跳楼呢,所以这是自己做的傻事,成年人就必须为自己的事情负责

从法律上说,这就是一个合法协议,有法律效力的
霸道做事,厚道做人
2楼2010-12-28 0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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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985:mad:

木虫 (著名写手)

格格

luohu0126:法律太讲究教条主义了。。。。。。已经失去了灵活性 和实用性 2010-12-28 09:07:40
内容已删除
文心雕鳳
3楼2010-12-28 07: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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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木虫:)

荣誉版主 (著名写手)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luohu0126:你提到的应该算在赠予的范畴。。不需要归还吧。。。。 2010-12-28 09:08:56
引用回帖:
Originally posted by 211985 at 2010-12-28 07:51:05:


虫斑竹大半夜的来回帖
好感动呢

法律以事实无依据
事实又以证据为支持
不完整的证据
支持了匪夷所思的事实

个人认为
重证据
轻事实
这就是法律的无能之处

呵呵,话可不能这么讲,这个是清官难断家务事

如果那个男的在耍朋友的时候无偿送给那个女的一个十万的金戒指,买这个金戒指的钱是借的,你说如果他们分手后是否应该把金戒指还给男的呢?注意哦,这里并没有把送戒指的代价视为两人结婚,而是白送的。

再退一步来讲,如果两个人耍朋友,男的借了一百万元请女的到世界各地游玩,他们分手了后,女的要把钱补回给男的么?
霸道做事,厚道做人
4楼2010-12-28 08: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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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985:mad:

木虫 (著名写手)

格格

引用回帖:
Originally posted by 小木虫 at 2010-12-28 08:39:27:

呵呵,话可不能这么讲,这个是清官难断家务事

如果那个男的在耍朋友的时候无偿送给那个女的一个十万的金戒指,买这个金戒指的钱是借的,你说如果他们分手后是否应该把金戒指还给男的呢?注意哦,这里并没有 ...

赠予 和 借贷
是不同的


据说一审是判定借据生效了
依据就是欠条
因为那是唯一的证据

这要是在包公那里
估计要定出个"骗子"来
铡刀是必须的
套用西方的那一套
真不知是进步还是倒退


[ Last edited by 211985 on 2010-12-28 at 16:20 ]
文心雕鳳
5楼2010-12-28 16: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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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211

至尊木虫 (文坛精英)

我是一个跑龙套的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不成熟啊,希望他能通过此事长大。
☆敬天护地爱人☆
6楼2010-12-29 10: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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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254246267

木虫 (著名写手)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哎,楼主只有认了,何必当初了!
7楼2010-12-29 17: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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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路留心

金虫 (正式写手)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给出去的东西还想收回来么,想的美
8楼2010-12-29 19: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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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yu027

木虫 (正式写手)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个人认为,不管是为了什么,只要是双方都没有收到威迫的情况下写的欠条都是有效的。
坚持就是胜利!
9楼2011-01-02 20: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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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jue

木虫 (著名写手)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哎,难道恋爱时真的智商较低?
10楼2011-01-03 11: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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