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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报考指南》原文载于
http://www.yaoq.net/forum-viewthread-tid-15856-fromuid-5.html

      一、考试简介
      
      执业药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大部委制改革后,现在并入人保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颁发。表明持证人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的注册资格。   执业药师的英文译为:Licensed Pharmacist
       1994年3月,人事部、国家医药管理局颁布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1995年7月,人事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了《执业中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从此我国开始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1999年4月,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对原有考试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明确执业药师、中药师统称为执业药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考试、统一注册、统一管理、分类执业。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科目:  
考试分为药学和中药学两个专业,均设四个科目:

序号          科目                          考试形式  
1  药事管理与法规 (公共科目) 客观题  
2  药学专业知识(一)             客观题  
3  药学专业知识(二)             客观题  
4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客观题  
5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客观题  
6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客观题  
7  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客观题  



三、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2、3、4四个科目,从事中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5、6、7四个科目。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 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专业工作满20年。
(二) 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可以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考试。
五、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属于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
六、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场须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和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城市。应试人员凭考试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请考生留意当地报纸、电台、人事考试部门发布的通知。
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成绩管理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考试。
  四、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考试人员请持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原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张。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由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审核并存档备查。免试人员的资格条件,由各市人事局职称部门负责审查。
  五、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如何报考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根据人事部相关文件,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就近和自愿的原则,在大陆的任何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专业考试考务管理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并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注:各地报名条件可能会有所调整,请以各地报名通知上的报名条件为准。
考试要求,考试题型,通过标准,注册制度等更多内容请参照原文:
执业药师报考指南
http://www.yaoq.net/forum-viewthread-tid-15856-fromuid-5.html

希望分享的此贴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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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大家交流。
2楼2010-12-21 13: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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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虫 (小有名气)

详细的考试科目: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分为:
  药学类: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
  药学专业知识(一)含药理学部分和药物分析部分
  药学专业知识(二)含药剂学部分和药物化学部分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含中药学部分和中药药剂学部分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含中药鉴定学部分和中药化学部分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各科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每科试卷满分为100分,其中: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部分和中药药剂学部分卷面分值比例为6:4;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中药鉴定学部分与中药化学部分卷面分值比例为6:4;
  药学专业知识(一):药理学部分与药物分析部分卷面分值比例为6:4;
  药学专业知识(二):药剂学部分与药物化学部分卷面分值比例为6:4.

[ Last edited by hope21 on 2010-12-21 at 13:58 ]
3楼2010-12-21 13: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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