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热门版块排行榜    

查看: 4263  |  回复: 20
当前只显示满足指定条件的回帖,点击这里查看本话题的所有回帖

miniqin

铜虫 (初入文坛)

[交流] [转载]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本次项目公示中项目主管部门工作中的问题 已有13人参与

转社科网上的牛人帖
http://www.sinoss.net/bbs/viewth ... &extra=page%3D1

1. 规则修改缺乏规范性。此事的根源是教育部今年新增的“不再重复立项”的说法,但该说法仅出现在答疑网页而非正式申报通知和文件中,到底是否具有效力,老师们各持己见,因为正式文件在限项问题上的描述与往年基本一样。

2. 规则描述缺乏严谨性。何谓“重复”,教育部没有明确,指研究者重复,还是研究课题重复,见仁见智,至今未有定论。

3. 规则制定缺乏合理性。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规定科研工作者同期只能主持一个项目,如果一刀切,将直接导致写了两份不同标书的老师成为此次事件最大的受害者。

4. 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教育部在未对自科查重的情况下,就公示结果,似乎并未明确是否要查重,但一石激起千层浪,那些被公示出来再被拿掉项目的老师,成为了众矢之的,因为在中国的社会背景下被公示后被拿掉,有“犯错误后被检举揭发”之嫌。

5. 有违绿色经济原则。写标书是老师们智力、体力和资源等多方面的投入,申报过程是学校科研部门、教育部社科司的人力物力投入,等待标书结果的过程是老师和家人感情的投入,评审标书是专家智慧和时间的投入。。。教育部规则允许老师们申报,中标再撤销,类似于经济学上先挖坑再埋坑,虽对GDP有贡献,但属于资源浪费,不能说不是对老师们智力投入的否定和感情投入的伤害。

6. 一定程度上造成教师群体的不和谐。应该说申请基金的老师是有着共同目标的,应该是团结一致的,但这次事件,直接导致不同立场的老师之间长达两周甚至更长时间的口水仗。纵观网上的言论,有理性的分析,但也有比较激烈的言辞甚至是老师们之间的人身攻击,一时间“学霸”“一稿多投”“学术腐败”的讨伐声不绝于耳。坦率说,中了两个基金的老师尤其是写了两份标书中了两个基金的老师何过只有,因为同时申请是教育部正式文件明确允许的,在这个前提下,研究者通过自身努力争取更多科研经费又有何过,因为经费毕竟不同于奖金,更多的经费意味着研究者更多的付出和更多的成果回报。

7. 呼吁危机处理中的责任感。此次事件对教育部的管理水平和危机处理能力确是不小的挑战,但如果让老师们在精神上(先得知中标又得知取消,被同行扣上“学霸”“一稿多投”“学术腐败”的帽子,等等)和物质上(经费得而复失,论坛灌水的时间,等等)来承担教育部“非科学管理”的过失,实非国家重要部门应有的担当。

中午秋困,有感而发。欢迎回帖,相信真理越辩越明。

收藏 分享 评分

[ Last edited by miniqin on 2010-10-20 at 20:46 ]
回复此楼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不正即歪

铁杆木虫 (正式写手)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引用回帖:
Originally posted by ymrc at 2010-10-20 17:47:13:
问题在于正式的规则要用正式的形式来表现出来

教育部的形式已经够正式的了,只是你们视而不见,或者不愿认同罢了。
请看:
《关于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 [2010] 61号)明确指出: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不得申报(当然也是不立项,因为申报的目的就是为了立项——引者注)本次项目”。
《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问题答疑》:
5、已申报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者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教育部一般项目吗?
——可以申报。但获得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者不再重复立项。

请问:你还要教育部怎么说才算是“正式”?

[ Last edited by 不正即歪 on 2010-10-20 at 18:14 ]
13楼2010-10-20 18:08:57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查看全部 21 个回答

ymrc

金虫 (小有名气)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顶,支持楼主!这才是真正做事的人的想法!
2楼2010-10-20 13:15:42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ljun09

金虫 (小有名气)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顶一下,看了最近的口水仗挺心寒的!
3楼2010-10-20 13:22:52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lilyem

铁杆木虫 (正式写手)

支持这样的理性贴!
4楼2010-10-20 13:36:51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普通表情 高级回复 (可上传附件)
信息提示
请填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