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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亚萍

金虫 (正式写手)

[交流] 惊:中美两国年产新药比为10009:148

中美两国年产新药比为10009:148

一组据说是为媒体所反复引用的数据:2005年,我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受理10009种新药的报批,而同期美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的新药品报批数量却仅仅为148种(《青年时报》2006年2月8日)。
  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中美两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受理新药品数量(中)10009:(美)148的悬殊比例说明了什么?说明我国的药商们具有远远高于美国药商们所不具有的创新生产能力,在年复一年地不断推陈出新?说明我国的药监局工作人员每年都在辛勤地审批一种又一种新药,勤于政事,为民谋福?说明在药商和药监局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国人民享受着远远高于美国人民所能够得到的新药品的服务(试想,如果每年都增加10009种之多的新药品的话,我国人民百姓应当享受到何种程度的医药医疗服务)?
  然而,在我国普通人民普遍的“看不起病、买不起药”、“不敢看病、不敢吃药”,而权势阶层们普遍适用进口药的背景下,对每年的新药品数量(中)10009:(美)148这样的悬殊差距,我们无法抑止地产生种种质疑。说真的,考虑到中美两国当前现实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实力,不是崇洋媚外,长人家志气、灭自己威风,如果将这个数据调换成为:(中)148:(美)10009,这还有可能是正常的,也是能够接受的,才能正确反映了中美两国人民所享受的医药、医疗服务水平的真实差距。
  所以,新药品受理数量(中)10009:(美)148的差距,也就是中美两国医药市场中,不法药商们“违法创新生产”之能力和胆量的差距,国家药品监管制度之疏松程度和监管人员渎职程度的差距,普通人民利益遭受资本和权力联手侵害之现状的差距。为了突破药品的政府定价,获得新药品自主定价而攫取高额经济的利润,一些药商将纳入政府定价的药品成分略加改变,甚至仅仅是换个包装、换个名字,就将这些根本不具有实质性创新和改进的“新药品”,向国家药监局申请新药品报批。药商们的主要精力根本不是投入于新药品新技术的研发“攻关”,而是投入于新药品申请批准“公关”程序。而药监部门也就是在这些药商的推动之下,不断地推陈出新,制造了药品生产和销售的虚假繁荣,制造了国家药监局年受理审核新药品10009种之多的“勤政”。可以断言,我国的医药用品市场,已经不是真正的创新医药品市场,而完全沦为一个资本寻租权力的市场,一个资本和权力联手侵害普通人民利益的市场,这是导致普通人民“看不起病、买不起药”的罪魁祸首。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官们的经济犯罪窝案的发生 ,既是我国医药用品市场沦为资本寻租权力市场的最好例证,但也是破解我国医药用品市场困境的良好契机。希望有关部门充分剖析总结国家药监局高官们经济犯罪窝案实例,正视中美两国新药品受理数量:(中)10009:(美)148悬殊差距所表现出来的荒谬性,正确认识中美两国医药品创新生产能力的现实差距,抛弃新药品数量逐年高速攀升的虚假繁荣,抛弃年受理审批新药品数量逐年攀升的数字政绩,切实改革新药品审批制度,防止畸形高速增长、层出不穷的“新药品”逆向淘汰政府定价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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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一生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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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link

铁杆木虫 (著名写手)

老兄,要看创新水平要看1类新药的数量,1类以下就不要谈了
3楼2006-05-16 08: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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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n21

金虫 (小有名气)

建议斑竹删贴。存在不负责任的误导。10009中包括大量低水平仿制药。不要造谣生事,以讹传讹。为自己的所做所言负责!
2楼2006-05-16 07: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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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m21cn

金虫 (小有名气)

0.25

支持楼上观点,有不妥之处,专业人员不应有此失误.
4楼2006-05-16 08: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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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NLY

木虫 (正式写手)

这是不明事理,没把前提说清楚,如果把美国的仿制药+149统计出来,又该是怎样的比例呢?
5楼2006-05-16 08: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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