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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ckeyan

木虫 (正式写手)

对,就这样。
引用回帖:
Originally posted by flllgend at 2010-10-07 06:51:17:
你做第一作者,老板做通讯作者,这两个是一样的意义,这样的话,你可以两全其美

11楼2010-10-07 07: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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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morning

金虫 (正式写手)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不要得罪人阿
12楼2010-10-07 08: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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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le79

金虫 (著名写手)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心胸狭隘
13楼2010-10-07 08: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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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丁目

新虫 (初入文坛)

引用回帖:
Originally posted by dzckeyan at 2010-10-07 07:05:39:
对,就这样。


可能大家误会我的意思了,本来我老板就是通讯作者,这点不会变,也不会损害他的利益。现在他要给那个海龟当共同通讯。我做了四年的东西,他最后进来完全按照我的设计做了两个月(因为是补实验,我自己同时做了要补的其他三分之二) 数据分析文章撰写都是我。

另,这种情况下,我想给个第二作者难道算心胸狭窄吗?
14楼2010-10-07 09: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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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zhangy

木虫 (正式写手)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first author
flybirds
15楼2010-10-07 10: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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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junniu

木虫 (职业作家)

你做第一作者,老板做通讯作者,这两个是一样的意义,这样的话,你可以两全其美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你做第一作者,老板做通讯作者,这两个是一样的意义,这样的话,你可以两全其美
本文来自: 小木虫论坛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2460900
16楼2010-10-07 10: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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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usan

木虫 (正式写手)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谁作通讯谁靠后
17楼2010-10-07 10: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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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丁目

新虫 (初入文坛)

老板本来就是通讯作者不涉及他的利益。
18楼2010-10-07 10: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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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ys_lau

铁杆木虫 (小有名气)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还有这么不要脸的海归?真受不了了。

你可以给你老板邮件说明情况,并直接说明你的想法。不管怎么说,你首先是要第一作者,老板是通讯作者没有问题。当然也可以给海归挂个第三作者。

如果说没有这个海归作为共同通讯作者,你们的文章就不能发到相应高级别的杂志上的话,那纯粹就是你老板有数的问题了,这样你再争也是徒劳无功。
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
19楼2010-10-07 10: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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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丁目

新虫 (初入文坛)

.......

[ Last edited by 二丁目 on 2010-10-10 at 20:14 ]
20楼2010-10-07 10:5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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