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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丁目

新虫 (初入文坛)

[交流] 关于通讯作者的难题 已有17人参与

原内容删除 谢谢大家的意见 我会好好考虑

[ Last edited by 二丁目 on 2010-10-10 at 1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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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丁目

新虫 (初入文坛)

引用回帖:
Originally posted by dzckeyan at 2010-10-07 07:05:39:
对,就这样。


可能大家误会我的意思了,本来我老板就是通讯作者,这点不会变,也不会损害他的利益。现在他要给那个海龟当共同通讯。我做了四年的东西,他最后进来完全按照我的设计做了两个月(因为是补实验,我自己同时做了要补的其他三分之二) 数据分析文章撰写都是我。

另,这种情况下,我想给个第二作者难道算心胸狭窄吗?
14楼2010-10-07 09: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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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全部 25 个回答

今天来灌水

铁杆木虫 (职业作家)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给你一作,别的不管,反正你也不可能是通讯作者的!
2楼2010-10-06 1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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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丁目

新虫 (初入文坛)

我不是要通讯作者,我只是觉得对方给个二作都嫌多,如果共同通讯的话等于白送了他一篇文章,而且人家日后说起来肯定是因为有了他这篇文章才会发表(这篇文章可能分数不会太低)另外我们年资相仿,很可能后面有竞争关系。
3楼2010-10-06 19: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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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beny

铁杆木虫 (文坛精英)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我的建议是坚决不给,你自己做的事情自己承担,你何老板说一下,这方面自己想做下去。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啊!我切身理解楼主的担忧!
加油!
5楼2010-10-07 0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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