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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消化不良的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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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化不良(dyspepsia)定义为近1年内至少12周连续或间断出现上腹不适或疼痛.伴有餐后饱胀、腹部胀气、嗳气。早饱、厌食、恶心、呕吐、烧心、胸骨后疼痛和反胃等一项或多项症状,该症状与排便无关(罗马Ⅱ标准)。消化不良可分为器质性消化不良(organic dyspepsia. OD)和功能性消化不良(functional dyspepsia。FD)。OD经过有关检查能显示相关的病因,如消化性溃疡、糜烂性胃炎、食管炎及恶性疾病等。也包括系统疾病引起的消化功能异常,如糖尿病性消化不良、进行性系统性硬皮病等。FD呈指具有上述相同症状,而无器质性病变.即无结构、形态和生化异常.或准以这些表现来解释其症状。 1 FD与慢性胃炎、胃轻瘫,非溃疡性消化不良 1.1 FD与慢性胃炎(chronic gastritis,CG)临床上有时将CG与FD作为“同义词”,应该说这是不妥的,两者是有差异的。CG强调胃黏膜组织学改变,多数患者(75%~85%)并无消化不良症状;而FD则强调消化不良症状,胃黏膜组织学可有轻微充血和水肿,但不应有糜烂,更不应有溃疡。部分患者可无CG。病理学家指出,幽门螺杆菌(Hp)感染者几乎均有不同程度的组织学胃炎,活动性炎症的存在高度提示有Hp感染,根除Hp可使炎症消退。因为Hp感染后自发清除少见,持续感染就会不可避免地造成胃黏膜慢性炎症。即慢性胃炎。因此.只有“Hp阳性的FD”与“有消化不良症状的慢性胃炎”才可作为等同概念。FD与CG两者即不完全相同又有相当比例的重叠。 1.2 FD与胃轻瘫(gastroparesis) 胃轻瘫是指胃排空延缓,最早用于糖尿病患者胃排空延迟的诊断,现在适用于描述不同发病机制(糖尿病、硬皮病、特发性假性肠梗阻和迷走神经切断术后等)的类似状态。如果内镜、X线或B超检查发现禁食一夜后胃内仍有食物残留,则可诊断胃轻瘫,核素法、胃电图和不透X线标志物法等有助于进一步作出精确诊断。但胃排空率与上胃肠道症状间的相关性是较差的,胃排空延迟可有,也可无临床症状。因此,胃轻瘫似不能当作“消化不良”的同义词,而应保留用于严重胃排空延迟的病例。FD出现特发性胃排空延迟确比正常人多,但其比例仅占FD的37%~50%,延迟程度大约50%,胃排空延迟可能参与FD发病,但其因果关系尚不确定。 1.3 FT)与非溃疡型消化不良(non-ulcer dispepsia,NUD)以前有关F1)有多种命名,1988年在芝加哥召开的美国消化病学术会议上,建议统一命名为非溃疡性消化不良(NUD)。有人认为NUD其本意是指客观检查没有发现消化性溃疡,但有类似消化性溃疡症状的一类患舌,因此从广义上讲NUD这一名词似不恰当,近年多数学者已通用FD。FD一词是否确切,意见也有分歧。因为许多FD患者的分泌吸收功能并无障碍,特别近年“神经胃肠病学,neurogastroenterology”概念的提出和研究的飞速发展。该类患者是否也存在胃肠道神经肌肉方面的改变而非纯“功能性”,疾病,值得深入研究。尽管在命名上存在争议,但人们对功能性(非溃疡性)消化不良这一概念已逐步取得共识。目前在文献上以及国际、国内会议交流中广泛应用FD和NUD。FD与NUD意义相同,可认为同义词。 2 功能性胃肠病(fictional gastrointestinal disorders,FGIDs)的并存 1999年发表的FGIDs罗马Ⅱ分类列举了成人6类25种疾病,临床实践中可见多种FGIDs症状间重叠与并存,其中有FD+功能性烧心(GERD/NERD)、FD+肠易激综合征(IBS)和FD+GERD+IBS等几种情况。已发现IBS与FD间有许多症状交错重叠,约40%~87%IBS患者可有消化不良症状,约1/3的FD患者可合并有IBS症状。这些疾病的发生部位不同、症状不同,但可能有共同的发病机制,包括动力异常、内脏敏感性增高、脑-肠相互作用,脑-肠肽和受体改变以及社会-心理因素等。神经胃肠病学的新概念有助于解释这类不同FGIDs症状的可重叠特点。 3 FD与Hp感染 Hp与FD的关系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点,直至今天仍未能有肯定的结论,回顾国内外文献,支持和反对的意见大致相等。但近2年情况出现某些变化。 3.1 FD患者是否需要根除Hp 1999年(海南三亚)Hp若干问题的共识意见:①Hp感染与FD的关系不明确;②对Hp阳性的FD,根除Hp治疗对大部分患者消化不良症状可能帮助不大,但对改善胃黏膜的活动性炎症有肯定作用;③Hp阳性的慢性胃炎有明显异常者(胃黏膜糜烂,中~重度萎缩,中~重度肠化,不典型增生)可进行根除Hp治疗。在Hp根除指征中FD被列入“不明确”项内。1999年(井冈山)全国慢性胃炎研讨会共识意见认为,成功地根除Hp后,胃黏膜病理组织学慢性活动性炎症可得到明显改善,但改善消化道症状作用有限。Hp相关慢性胃炎根除Hp治疗的适应证:①有明显异常的慢性胃炎(指胃黏膜糜烂,中~重度萎缩、中~重度肠化、不典型增生),②胃癌家族史;③伴糜烂性十二指肠炎;④消化不良经常规治疗疗效差者。2000年欧洲Hp感染处理的当今观念——Maastrieht-2共识报告中,“强烈”推荐5个Hp根除适应证中就有萎缩性胃炎(①DU/GU,活动或不活动,包括有并发症者,②MALT淋巴瘤:③萎缩性胃炎;④胃癌切除后;⑤胃癌患者的一级亲属患者),“建议”根除的3个指征有FD(①FD:②GERDs;③非载体抗炎药(NSAIDs)服用者。共识报告认为,“虽然建议对FD患者根除Hp所根据的症状改善效益是轻度的,15例Hp感染患者才能治愈1例FD患者,然而这一10%或更低的效应率相等于任何现有FD的治疗,包括抗分泌治疗。”从以上介绍可以看到,我国的2个共识意见与欧洲Maastricht-2共识报告在没有显著异常的慢性浅表性(非萎缩性)胃炎和轻度萎缩性胃炎处理上的区别,这2种情况一般属于FD范围.Maastricht-2报告建议根除,而我国共识则否。2002年8月(北京)第三届全国Hp学术会议纪要中强调了对Maastricht-2报告的重视,认为这个报告“具有国际权威性,对我国的临床研究也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表示了某种程度的认可。2000年国外有报告短程根除Hp治疗可获得与长期持续或间断服用质子泵抑制剂(PPIs)或促动力药物相似的症状改善率(随访≥1年),因此费用/效益比存在优势。国内上海报告(2001年)60例FD患者,随访2年,结论为Hp感染与FD症状之间存在一定关系,成功根除Hp后,能长期有效地缓解消化不良症状,对减少相关的医疗费用支出大有裨益。以前报告对此点不甚明确,可能是由于随访时间短(1年),而本报告随访时间达2年。由于认识到,①根除Hp可以消除消化不良症状,与抗分泌和促动力治疗比较存在费用/效益比的优势;②根除Hp或许有助于预防胃癌和逆转癌前变化;③根除Hp可预防PU发生,避免需要长期PPIs治疗者胃体黏膜萎缩的发生或加重;目前国内外对Hp阳性的FD患者的Hp根除治疗的态度出现某种认可和积极的倾向,上海已有专家对“1999年Hp共识”提出了修改要求。 3.2 “检测和治疗”,还是“胃镜和治疗” 在有关FD诊断治疗程序上我国与国外也有某些差别。FD是临床上最常见的症候群,世界各国每年为此花费巨额资金.如何用较为低廉的费用,安全,有效处理FD是颇受关注的问题。西方国家,对无报警症状(原因不明体重减轻、吞咽困难、消化道出血或贫血、体检或X线钡餐检查发现异常等),年龄小于45岁的未经调查的消化不良患者,推荐应用“检测和治疗”(test and treat)策略,即用尿素呼气试验或Hp粪便抗原试验检测Hp,如阳性即给予根除治疗,阴性则暂时对症治疗。这一策略的费用/效益比优势得到充分肯定。经胃镜等检查明确诊断的FD患者也建议给予根除Hp治疗。在我国,由于胃镜检查费用相对较为低廉,胃镜检查开展已很普遍,而且多数地区消化道肿瘤发病宰较高,因此“检测和治疗”策略的作用受到质疑。根据我国国情,对消化不良患者,胃镜检查和B超检查仍然是优先考虑的诊断主要手段。但由于消化不良患病率高,难以作到都安排胃镜检查,经验治疗仍很必要,“检测和治疗”这一策略中的根除Hp的宽松指征可供我们参考。 3.3 Hp根除率分析 目前NUD的Hp根除率较DU者为低,其原因一般认为与Hp菌株有关。DU的Hp菌株大多为CagA+基因,易被抗菌药物消灭;而NUD的Hp菌株大多为Cag-基因,不易被抗菌药物消灭。 4 功能性胃肠病(FGIDs)与胃肠动力疾病(DGIMs) 功能性胃肠病(functional gastrointestinal disorders,FGIDs)是指有消化道症状,但无法用器质性病变或生化异常来解释的消化道功能性疾病,1994年FGID专家委员会制定出25种FGIDs诊断标准,即罗马I标准,1999年发表罗马Ⅱ共识。FGIDs罗马Ⅱ体系的核心是胃肠功能紊乱的致病机制和临床表现及行为的生物-心理-社会概念的形成,其特点是建立以症状为基础识别FGIDs的排除性诊断方法,特异症状(群)作为某种FGIDs的诊断依据,按部位分类,排除器质性病变等。 2002年2月世界胃肠病大会发表DGIM(disorders of gastrointestinal motility,DGIM)的一种新分类,即曼谷新分类。明确了这是一种由神经支配调节障碍导致的胃肠运动或感觉疾病,可能伴有内脏感知的异常,称之为DGIM。新分类的核心是:以神经胃肠病学为基础,以客观存在的特异性动力异常为诊断依据,强调循证医学的重要性,按神经损害部位及动力异常特点进行分类、诊断和命名,强调动力检测在诊断这类疾病中的必要性和特异性。FGIDs和DGIM是近20年来迅速发展的2种分类体系的胃肠功能(运动、感知)异常疾病,从概念、分类到发病机制、诊断原则等完全不同。两者可能有共同的病理生理机制如神经胃肠病学,诊断要求胃肠道症状,但:①FGIDs强调无结构、形态和生化异常,必须排除器质性疾病;DGIM可伴有胃肠或全身的结构、形态异常,可伴有器质性疾病;②FGIDs强调心理-社会因素,但并非FGIDs定义所必须,也不是诊断必备的条件:DGIM强调客观存在的动力异常,必备动力学检测的异常结果,即可原发于胃肠道本身的动力疾病,也可继发于全身性疾病;③FGIDs治疗强调个体化治疗和对症治疗,心理治疗可能有重要意义;DGlM强调动力治疗和对症治疗,原发病治疗有重要意义。 烧心症(NERD)有烧心反酸症状,可有生理性GER,也可有或无下食管扩约肌压力(LESP)的降低,但24h的pH监测无食管酸暴露增加(生理性反流),内镜检查阴性[无反应性食管炎(RE)/Barrett食管],属FGIDs。而GERD/RE也可有烧心反酸症状,同时可有LESP降低,必须有24h的pH监测食管酸暴露增加(病理性反流)、内镜检查显示RE/Barrett食管,还可伴有PU幽门梗阻、食管裂孔疝、胃迷走神经切断术后或贲门癌术后等局部的或全身的、良性的或恶性的器质性病变(疾病),GERD/RE属DGIM。至于FD,当然属PCm9,也可能属于DGIM相关疾病,但尚不完全确定。 5 FD与精神-心理异常 10年前国内曾有专家统计消化系统心身疾病占本系统所有疾病的42%,北京中日友好医院统计(2002年)消化科门诊患者患抑郁症的比例为15.7%,天津南开医院报告(2002年)以抑郁为主的情绪障碍者占FD患者39.8%,抗抑郁治疗有明显疗效。总结我们自己的资料与体会,完全相信FD与精神-心理因素相关,FD患者普遍存在抑郁和焦虑情绪,抗抑郁药治疗能显著改善精神和躯体两方面症状.我国消化不良诊治流程和指南图表中明确指出,对有报警症状、怀疑器质性疾病和心理障碍者,首先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测试。曼谷新分类体系中还提出了“心因性动力病”(psychomotor disorders)这一全新概念,从神经胃肠病学角度将心身疾病相关的情感综合征归人此范畴,如抑郁、焦虑、疑病症和应激诱发的疾病等。 胃肠道是机体内惟一由中枢神经、肠神经和自主神经系统共同支配的系统,既有感觉又有运动,胃肠道是心身相关最敏感的器官,有人称胃为“人类情绪的反应板”,消化系统心身疾,病的发病率居内科系统心身疾病的首位。目前的主要问题是综合性医院医生对精神-心理疾病不认识,不了解其与躯体疾病间的密切关系,因此不够重视,没行掌握精神-心理疾病的基本诊断方法,不会诊断,不敢用药治疗。 FD伴有的心理疾病的常见症状有:抑郁、焦虑、人际关系障碍、敌对、惊恐、偏执、躯体化、强迫印认知障碍等,抑郁症的主要3个症状:①情绪低落,压抑,郁闷:②兴趣缺乏,愉快感缺乏;③疲乏无力,注意力不集中,抑郁症的核心症状是缺乏动力印欲望,包括疲乏,无情力,缺乏兴趣,迟滞。无价值感,无助无用感等。常用Hamilton抑郁量化表和HAMD-24抑郁量化表评分判断:焦虑症的3个主要症状:①精神焦虑:紧张,心慌,恐惧;②运动性焦虑:肌肉紧张.颤抖.不安;③植物性焦虑:心悸,胸闷,气促,多汗;诊断用Hamilton焦虑量表和HAMD-14焦虑量表评分判断:确定精神-心理症状后。要评估各精神症状的程度:是原发,还是继发于胃肠疾病。判别精神症状是原发和继发.可参考以下3项:①精神和胃肠症状哪种先出现;②精神症状是否引致胃肠症状加重:③精神-心理治疗是否有效:但在临床实际工作中,即或参照这3项指标有时也难以清楚判断系原发和继发。 对伴有精神-心理障碍FD患者需选用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可明显提高疗效:常用药物有帕罗西汀(赛乐特)、盐酸氟西汀(百忧解)、盐酸舍曲林(左洛复)、黛力新(黛安神)和安定等; 6 我国消化不良诊治流程和FD治疗经验 2000年制定的“我国消化不良的诊治流程和指南”的要点如下。 6.1 消化不良患者,伴有:①报警症状,怀疑器质性疾病;②肿瘤家族史;③≥40岁者,应作进一步检查(包括胃镜和B超),伴有明显情绪因素和心理障碍者应到心理科检查。 6.2 如无以上情况,且一般状况良好,或以往进行过有关检查。最近症状复发,或暂不接受检查,可采用经验治疗。 6.3 进餐后症状减轻者,可试用抑酸药2周,如有效,可能为酸相关性疾病;进餐后症状加重者,可试用促动力药2周,如有效,可能为动力障碍相关性消化不良。 6.4 经验治疗无效,应作进一步检查,包括胃镜、B超和生化检查等,根据检查结果作相应处理;如有关检查结果阴性,或不能解释其症状的阳性结果时,必要时还应作进一步险查,包括胃电图、胃排空等以了解胃动力功能,采用内脏感知检查了解有无异常,必要时进行心理测试等。 6.5 目前。内镜检查是诊断FD的主要手段:经验治疗仍很必要。 可参考的国内外FD治疗经验:①吗丁啉服用3~4天开始起效,继续服用疗效逐渐明显。疗程似不宜过短,需数周到1~2个月,加大剂量(40~60mg d)可提高疗效;②吗丁啉与西沙必利(莫沙必利)作用机制不同.两者联合应用可提高疗效;③胃肠动力药或抑酸药分别应用疗效不佳时,可试行两者相互替换以观疗效;④消化不良症状较重,经耐心、细致询问到发病有精神-心理因素并有抑郁、焦虑症状时,加用抗抑郁、焦虑药物会有较好疗效;⑤FD与IBS两者并存,治疗应以IBS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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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2006-06-02 06: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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