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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妍洁金虫 (小有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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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申报基金:2010年理论物理专款“博士启动项目”和“合作研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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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理论物理专款资助“博士研究人员启动项目”和“合作研修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23 各有关单位: 2010年度理论物理专款“博士研究人员启动项目”和理论物理专款“合作研修项目”指南(见附件)已经正式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研究人员启动项目”的管理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类型项目管理办法。 1、申请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近3年获得博士学位正在从事理论物理研究的科研人员(学位证日期:2007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35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没有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是在站博士后。 2、申请注意事项 1)“资助类别” 栏填写:专项基金项目;“亚类说明” 栏填写:科学部主任基金;“附注说明”栏填写:理论物理专款“博士研究人员启动项目”,“申请代码”栏填写:A05。项目执行期限一年(2011年1月~2011年12月),资助强度5万元/项。 2)在申请人简历中要写明获博士学位的时间、博士导师的姓名和博士论文的题目。 3)在承担科研项目情况中要写明承担或参加各类科研项目的名称、执行期限、资助经费等; 4)申请书后附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二、理论物理专款“合作研修项目”管理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由于这类项目的特殊性,对申请者、依托单位和“指导学者”提出如下注意事项: 1、申请人要求:必须是非北京和上海地区单位的从事理论物理研究的科研人员;年龄45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未获得过基金项目资助(“博士研究人员启动项目”除外);作为负责人最多2次承担该类型的项目(含原“东西部合作项目”)。 2、申请项目应有本单位2~3位职工作为成员形成研究组,制定开展合作研究与进修的计划,并联系一位理论物理研究实力强的学者作为“指导学者”对合作研修项目进行指导与计划的落实。申请人不能选做研究生时的导师作为项目的指导学者。 获资助项目在执行期间,项目组成员应至少保证有1人月/年到“指导学者”单位进行研修,并在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阐明研修情况和收获。 3、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必须是理论物理学所属领域,“指导学者”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和作为项目负责人在研国家级科学研究项目,并与申请项目研究方向相符。 “指导学者”不占基金项目指标,即不进入计算机查重。请在填写申请书时不要将“指导学者”的姓名填入《项目主要成员》表,只在报告正文的“申请人简历”栏中作简要介绍,并注明是项目的“指导学者”。 “指导学者”及其所在单位要有签字、盖章的合作意见书(格式见附表)附在申请书后。每一位“指导学者”参与“合作研修项目”最多两项(申请项目与在研项目之和,原在研的“东西部合作项目”计入内)。 4、“资助类别” 栏填写:专项基金项目;“亚类说明” 栏填写:科学部主任基金;“附注说明”栏填写:理论物理专款“合作研修项目”,“申请代码”栏填写:A05。项目执行期限三年(2011年1月~2013年12月),平均资助强度约20万元/项。 三、 请于2010年9月6日17时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及电子版文档(请登录到http://isis.nsfc.gov.cn,点击“下载中心”,下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报送科研科。联系电话: 2901115,邮箱:kyk@hfut.edu.cn,联系人:岳峰。 附件1:关于申请2010年度理论物理专款“合作研修项目”的通知 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396/30090.htm 附件2:关于2010年度理论物理专款资助“博士研究人员启动项目”的通知 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396/30091.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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