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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qwhy

荣誉版主 (知名作家)

优秀版主

[交流] 小木虫论坛关于马甲行为的处理标准和程序(2010版)

引用回帖:
    “马甲”及“马甲行为”:论坛无法也无意禁止虫子们拥有自己的“马甲”,即一个虫子在规则允许的条件下,可以拥有多个注册ID,只要没有触犯论坛的规则,则不会受到处罚。但是,论坛严厉禁止并且打击危害论坛秩序的“马甲行为”,关于“马甲行为”的界定,处理标准及程序见下文:

一、“马甲行为”的界定:
如果有以下行为,即被判定为“马甲行为”:
1、IP地址相近的多个ID间,一人发帖求助,其他ID回帖应助,前者给予后者金币奖励;
2、IP地址相近的多个ID间,一人发帖,其他ID回帖评价以达到给前者增加金币的结果;
3、几个ID之间(虽然IP不同)互相顶帖,某一ID对另一ID的所有(大部分)帖子回复并给金币奖励,作为回报,后者以同样的手段回复加金币;
4、没有任何原因的转移金币。转移金币,必须给出事由,列出链接,该事由必须与本论坛有关!本论坛外的事由转移金币视为马甲处理;
5、IP地址相似的多个ID同天多量求助。(注:多量求助主要指违反版规“一天最多发3帖,一帖只能求助1篇”的规定,或违反“绿色求助版一天最多可求助5篇文献”的规定。具体参见文献求助版求助者必读(2010版) );
6、IP地址相近的多ID发帖或者回帖对其他虫子进行攻击,或利用多ID发帖或者回帖扰乱论坛秩序的行为。


二、“马甲行为”的处罚标准
1、对于初次出现且认错态度良好的“马甲行为”,扣除马甲违规所得全部金币,并各扣除0-50金币作为惩罚(视版块不同及情节轻重由版主把握);
2、对于拒不认错的“马甲行为”,扣除马甲行为违规所得全部金币,并扣除50-100金币作为惩罚(视版块不同及情节轻重由版主把握);如情节十分严重,可考虑加大金币处罚力度,甚至金币清零、禁言及封ID;
3、对于再犯的“马甲行为”,扣除全部马甲加分所得,处以200以上金币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清空所有ID金币,全论坛禁言及封ID;
4、对于借用他人ID求助文献的,主ID与副ID可区别处罚,一般主ID处罚较重。(处罚标准参考以上三条)
5、对于IP地址相近的多ID发帖或者回帖对其他虫子进行攻击,或利用多ID发帖或者回帖扰乱论坛秩序的“马甲行为”,如属初犯,主ID处以50金币处罚,副ID处以10-50金币处罚,并加1周-1个月版块内禁言(对于认错态度较好的可减轻处罚或免于处罚);
6、如多次(含2次)利用多ID攻击他人或扰乱论坛秩序的以上“马甲行为”,可对主副ID处以100金币以上处罚,甚至金币清零,并加以永久禁言、全论坛禁止登陆等处罚。


三、对“马甲行为”的处理程序:
1、斑竹发现“马甲行为”嫌疑后在各自区务版发帖,贴中应指出违规链接并保留原始证据(如截图、拷贝等),同时PM给当事人,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2天)给出解释,如果当事人解释合理,则对其进行警告处理;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有效解释或者解释不合理的即可界定为“马甲行为”;
2、界定“马甲行为”后,当事版主应到“马甲行为曝光版”发帖公示2天,贴中注明事发链接,处罚理由及处罚力度,并同时pm当事虫子知晓。如果虫子对处罚结果有异议,期间可以跟帖说明;
3、如当事虫子在期限内提出新的有效说明(虫子对“马甲行为”理解有误,不能算是有效说明),版主应更改处罚力度甚至取消处罚;如未提出新的有力证据,版主应在事发版块公开发帖并对其按规定处罚;如果虫子在公示期间明确承认错误,也可考虑减轻处罚,但至少处以10金币以上。
4、处罚后,版主对【马甲行为曝光版】中所公示处理意见帖子的标题进行修改,增加(已处理)字样。同时在帖子最前面附上处理最终结果,以便下次处理时再参考。
5、版主应及时将已附上处罚最终结果的公示贴名称和链接PM给主管超版hardstones【注明事发所在区,公示贴时间,名称和链接。如:***区,2010-04-19,公示帖名称,链接】,由主管超版在【马甲行为曝光版】置顶的“马甲行为处罚备案贴”里面统一备案。按照帖子要求填上时间,公示帖子的名称及链接。


四、相关说明:
1、为了避免存在“马甲行为”的嫌疑,请您注意以下情况很可能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建议您不要发生类似行为:
   1-1、很多单位和实体对外为相似的IP地址,请尽量不要对你单位的同学或同事在论坛发布的资源进行金币评价,同时也请尽量避免去应助本单位同学或同事发的求助帖,以免发生误会;
   1-2、不要特意的去顶你所认识的人如朋友,同学,网友和小木虫上认识的朋友发布的帖子,如果觉得资源好有价值要回帖,请说明详细的评价理由,以避免不愉快的事情发生。
2、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处理期间,马甲行为还在给论坛带来负面影响),可由区长或超版先对当事ID禁言(包括取消管理权限),待处理程序后再解除。
3、处理完的曝光帖会关闭,但仍接受大家监督。
4、为了保护虫子的隐私,版主在【马甲行为曝光版】中的公示帖子不得直接给出违规虫子的全部IP地址且禁止写出对应的物理地址。版主可以采取将IP地址的前两段公布,后两段以***代替(如202.114.***.***)。如果斑竹采取截图的方式公布,则应将IP地址的后两段和全部的物理地址遮挡住。若对IP地址是否相似有异议的,可以联系相关主管查证。
5、所有处理讲求证据,以理服人;虫子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在投诉版提出上诉,列出证据,确属处理错误的,可以改正,恢复金币。
6、处理“马甲行为”是项非常艰苦的工作,因此对于处理“马甲行为”的版主,如果“马甲行为”属实及版主处理合理,可以给予版主10金币及0.001VIP奖励。
7、为了有效的打击“马甲行为”,论坛鼓励虫子揭发检举“马甲行为”,凡检举的“马甲行为”属实,论坛将给予5-10个金币的奖励。

[ Last edited by dongfang1629 on 2010-4-26 at 1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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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ishuang

荣誉版主 (知名作家)

得就得,唔得翻顺德!

都是你的错_歌词(马甲与版主合唱版)

先到这开始试听,然后再回来看歌词http://www.7yin.com/play_ok/4a510b33b9fac9fb.htm
都是你的错(马甲与版主合唱版)

都是你的错关心也是错  (版主)
你还要把依依不舍都挂于脸上 (马甲)
都是你的错潇洒也是错  (版主)
你还痛哭过  (马甲)
都是你的错牺牲也是错  (版主)
你还要听解释怎么偏偏得冷漠 (马甲)
都是你的错知心也是错  (版主)
你还看紧我 (马甲)

你叫我怎会可以放手  (合唱)
若你没厮守一生的决心  (版主)
请不要“爱”上我这么一个人(马甲)  
在你字典中一句(版主)
挥之则去  (马甲)
对我仍过份 (合唱)

若你曾讲的都不可算真  (版主)
请不要“爱”上我这么一个人 (马甲)
而其实我太认真心中很记恨 (合唱)

毋须关心我感受  (合唱)
毋须伤透后你方可以放手(合唱)  
若你曾讲的都不可算真  (版主)
请不要“爱”上我这么一个人 (马甲)

注:上面的马甲是指恶意马甲行为马甲
感觉每天小木虫都在唱着这首歌~

[ Last edited by herishuang on 2006-4-22 at 14:45 ]
烦 是一种境界 讲个笑话给我听 骗我编织着的梦会醒
13楼2006-04-22 14: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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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qwhy

荣誉版主 (知名作家)

优秀版主

★ ★
penfee(金币+2):越权鼓励一下同事。
有任何问题可以PM该版斑竹

============================
2010年以前使用标准
============================
【马甲处理】小木虫论坛关于马甲行为的处理程序和标准


为了维护小木虫论坛正常运转,共同建设好我们自己的家园,论坛禁止一切马甲行为
一、 马甲行为的界定:
     
如果有以下行为,即基本上被断定为马甲行为:
(1)同一IP的多个ID互相顶帖,并给于金币奖励;
(2)对论坛某个特定ID发布的大部分帖子(在不同的板块)进行回复,并给予金币奖励;
(3)几个ID之间(虽然IP不同)互相顶帖,某一ID对另一ID的所有(大部分)帖子回复并给金币奖励,作为回报,后者以同样的手段回复加金币;
(4)没有任何原因的转移金币。转移金币,必须给出事由,列出链接,该事由必须与本论坛事由有关!本论坛外的事由转移金币视为马甲处理;
(5)使用多ID进行免费求助,视为马甲行为;
(6)利用几个ID求助应助,赚取金币的行为。
为了避免有马甲行为的嫌疑,请:
(1)很多单位和实体对外为同一IP,请尽量不要对你单位的人比如同学或同事的论坛ID发布的资源进行金币评价;
(2)不要特意的去顶你所认识的人如朋友,同学,网友和小木虫上认识的朋友发布的帖子,如果觉得资源好有价值要回帖,请说明详细的评价理由,以避免不愉快的事情发生。
二、对“马甲”的处理程序和标准:
1、 斑竹发现马甲嫌疑后在事务版发帖,指出连接,同时PM给当事人,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3天)给出解释,当事人没有解释或者解释不合理的认定为马甲;
2、对于初次出现的马甲,给与警告处理,扣除马甲加分所得全部金币,并扣除5金币作为惩罚;
3、对于再犯的,将在事务版公开处理,扣除全部马甲加分所得,并扣除50-100金币。情节严重的禁言;
4. 使用多ID进行免费求助的,论坛将对当事人和马甲进行处罚,扣主id≥20金币,无上限,情节严重者删除论坛ID,禁止该IP进行论坛注册和登陆
5、有马甲求助应助一旦发现,除扣除舞弊金币所得外,还会根据情况的轻重进行扣罚金币,论坛禁言等处罚;情节严重所有金币清零,扣除vip指数至少1个,无上限。 副id,直接清零,论坛禁言!
6、对于无任何原因或者原因不合理的转移金币,论坛将没收所转移的金币,并给与惩罚;
7、所有处理讲求证据,以理服人;虫子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在事务版提出,列出证据,确属处理错误的,可以改正,恢复金币。
8、惩罚记录一律备案,晋级和诚信机制评比直接参考!
欢迎广大虫子进行监督和举报;举报者,请直接PM相应版块的版主即可。论坛将给予金币奖励。举报经查实确属马甲行为的给与举报者5金币的奖励。举报时请尽量列出证据,方便斑竹查实。

[ Last edited by hardstones on 2010-1-19 at 19:34 ]
2楼2006-03-11 17: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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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gyulin3

荣誉版主 (知名作家)

工作了,^_^……

引用回帖:
Originally posted by jqwhy at 2006-3-11 17:56:
有任何问题可以和该版斑竹  或者 bingyulin3 、 yuanjie66 、哲舟、steincat、 jqwhy 五位斑竹商量

[ Last edited by jqwhy on 2006-3-11 at 17:58 ]

晕!

希望大家不要再使用马甲了,好好看看事务版里的经验帖子,大家都会金币多多的!
论坛无马甲,大家尽欢颜!
是金子就迟早要发光地; 是肥肉就迟早会出油地; 是阳光就迟早能灿烂地; 就算是我, 迟早也是要废物利用地!
4楼2006-03-11 18: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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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qwhy

荣誉版主 (知名作家)

优秀版主

我当然希望论坛没有马甲  我们也就可以少很多事了
5楼2006-03-11 18: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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