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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 [招考公告]2010年合肥市庐阳区公开选调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简章 已有1人参与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庐阳区委研究并征得上级机关同意,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拟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审判人员,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选调名额

面向全国选调一般岗位审判人员9名。

二、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三、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审判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依据《公务员法》已通过公务员登记的国家机关公务员(不含聘任制身份人员),有一定的法律工作经验,且参加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同意选调;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现任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及以上职务;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5.从事审判或检察等工作满二年;

6.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放宽至38周岁(197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7.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无违规、违纪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形;

9.符合《法官法》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简章

选调简章在安徽法院网(www.ahcourt.gov.cn) 和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发布。选调公告在《人民法院报》、《新安晚报》、《合肥晚报》、安徽检察院网(www.ahjcy.gov.cn)发布。

(二)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0年5月4日上午10:00至5月13日下午16:00,逾期不再办理。

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的第二天至5月14日上午10: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5月14日下午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缴费结束后,选调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相应减少选调岗位。

笔试时间定于5月22日,考生于5月19日至22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办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5%,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15%。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法律综合知识和案例。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选调名额1:3的比例(不足1:3按实际参加笔试考试考生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程序后公布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

2、资格复审

被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网上打印的个人报名表、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A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选调介绍信原件。

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3、面试

面试内容为业务工作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成绩现场公布。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4、考核。

考核主要是对应试人员的日常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进行考查,包括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按岗位选调名额1:2的比例(按笔试面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考核成绩计入总成绩,占总成绩的15%。(考核评分标准另行公布)

(四)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核按百分比合成后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体检

初选人员的体检由庐阳区公开选调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示一周。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录用资格,所空名额在进入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公务员调任相关手续呈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

1、笔试费45元,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0551-5352899、5352832(庐阳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监督电话:0551-5699378(区监察局)

3、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





庐阳区公开选调法院审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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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2010-04-18 14: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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