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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梅陇镇SW-HF-08-03单元030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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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海丰县梅陇镇SW-HF-08-03单元0306地块 地块调查面积为:24158.1m2 地理位置: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G228国道北侧 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5.200942°,北纬22.884828° 土地使用权人:汕尾市正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未来规划: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东科飞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海丰县梅陇镇SW-HF-08-03单元0306地块原为农用地,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故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6年1月,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当地知情人员访谈对调查地块及其周边地块进行了调查分析和污染识别。根据相关调查得知: 调查地块历史:调查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农用地,未作其它用途,2025年10月调查地块被海丰县征地服务中心收储,收储后地块仍作为农用地使用,主要种植水稻、蔬菜等农作物,直至2026年1月地块开展调查。目前调查地块处于空置状态。 相邻地块对本地块的影响:调查地块外北侧和西侧均为农用地,南侧为农用地和道路,东侧为居民区。根据调查分析,相邻地块均无工业生产活动,对调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根据本地块土地利用历史和相邻地块污染影响分析可知: (1)本地块历史上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2)未发现本地块历史上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及固废填埋等。 (3)未发现本地块历史上涉及工业废水污染。 (4)未发现表明本地块有污染的历史监测数据。 (5)未发现本地块历史上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6)未发现本地块存在被污染迹象。 (7)未发现本地块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根据《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调查地块满足“七个否”要求,且相邻地块对调查地块的影响较小。 三、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海丰县梅陇镇SW-HF-08-03单元0306地块及其周边区域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的污染源及需要关注的污染物,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开发利用,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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