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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虫 (初入文坛)

[交流] 宝龙街道雄鑫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第一次阶段性效果评估报告

《宝龙街道雄鑫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第一次阶段性效果评估报告》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部令第4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与要求,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委托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广东荣景生态修复有限公司开展雄鑫五金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处理工程修复效果评估工作。项目组开展了资料回顾、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工作,并伴随修复工程实施同步开展布点采样、实验室检测及分析工作,根据效果评估相关成果编制了《宝龙街道雄鑫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第一次阶段性效果评估报告》。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宝龙街道雄鑫五金地块
地理位置: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
修复工程占地面积:19917.11 m2(地块内17199.21m2、地块外2717.9 m2)
未来规划用途:新型产业用地(M0)(本地块主要用作停车场、非机动车停车场、绿化、道路等)
地块责任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
修复施工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深圳)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环境监理单位: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单位: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修复效果评估单位: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广东荣景生态修复有限公司
效果评估监测单位: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项目规模:地块土壤污染的治理投影面积 2366m2,最大深度 12m,土方量 6768m3;浅层地下水(赋存于填土中的孔隙水)的治理投影面积为 5784m2,地下水处置方量 4174.89m3;深层地下水(赋存于强风化、中风化含砾砂岩的裂隙水)的治理投影面积为 3750m2,地下水处置方量 22790.25m3。
本地块风险管控/修复技术路线如下:
根据备案的《宝龙街道雄鑫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简称《修复方案》),本场地采用“风险管控+修复治理”的治理策略。
(1)对红线内六价铬、氯乙烯、三氯乙烯复合污染土壤,单一六价铬污染土壤,氯乙烯、三氯乙烯污染孔隙水,三氯乙烯污染裂隙水,采用垂直+水平阻隔+封底技术进行风险管控;
(2)对红线外氯乙烯、三氯乙烯污染孔隙水及三氯乙烯污染裂隙水采用原位化学还原技术进行修复;
(3)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氯代烃污染泥浆输送至负压密闭大棚进行异位化学氧化+脱水处理后回填于场内垂直+水平阻隔区进行风险管控;六价铬污染泥浆脱水处理后回填于场内垂直+水平阻隔区进行风险管控。
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结果
受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委托,深圳市综合交通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技术导则进行土壤污染详细调查工作和风险评估工作,编制完成《雄鑫五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简称《详细调查报告》)和《雄鑫五金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简称《风险评估报告》),分别于2024年8月、2024年9月通过专家评审并备案。根据《风险评估报告》,地块土壤六价铬、氯乙烯、三氯乙烯对人体健康存在风险,风险投影面积2366m2,最大深度12m,风险土方量6768m3;第一层地下水(赋存于填土中的孔隙水)氯乙烯、三氯乙烯对人体健康存在风险,风险投影面积5784m2,地下水风险方量4174.89m3;第二层地下水(赋存于强风化、中风化含砾砂岩的裂隙水)三氯乙烯对人体健康存在风险,风险投影面积3750m2,地下水风险方量22790.25m3。
三、修复工程实施情况
修复方案备案:2025年7月3日。
开工令签发时间:2025年7月4日
第一阶段修复实施时间:2025年7月4日-2025年11月9日。
修复单位按照《修复方案》的要求的完成了第一阶段土壤地下水风险管控/修复范围的垂直阻隔、水平阻隔、泥浆处理、废水处理的工作。具体工作量如下:
1.阻隔1区垂直阻隔+水平阻隔工作量
共完成阻隔墙87幅,阻隔周长208.3m,阻隔宽度0.8m,阻隔面积2328.3m2,阻隔深度5-10m。因覆盖土层需用到场地外清洁土,使用来自场地北侧比亚迪堆土区清洁土约2850m3。
2.返排泥浆工作量
共计处理返排泥浆7186m3,均回填至相应的水平阻隔内。
3.废水处理工作量
处理施工废水6030m3,处理合格后的废水回用于现场施工。
4.危废产生量
产生废活性炭、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共计7.18吨,暂存于危废仓库,下一阶段一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环境监理
1.监理方案备案时间:2025年7月3日。
2.环境监理监测:环境监理单位委托中检集团南方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环境监测。6次大气有组织监测、7次大气无组织监测、6次地下水监测、7次废水监测、7次噪声监测的环境监测。各环境要素监测指标、频率、点位满足环境监理方案的要求。根据第三方环境检测数据及分析,未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未收到环境污染投诉,二次污染防治效果基本满足污染修复效果评估要求。
3.环境监理工作成果: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环境监理单位共完成128篇环境监理日志、7篇监理月报,并每周组织召开环境监理例会或不定时组织召开专题例会,召开监理例会31次,共整理发布会议纪要31篇。驻场人员日常通过巡视和旁站对项目修复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立刻要求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共发出环境监理工作通知单6单,及时解决修复实施过程发现的问题并提前布置二次污染防控任务。
4.环境监理结论:本修复项目工程实施过程未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五、效果评估范围
按照《修复方案》的修复技术路线及分区,将工程分为红线内的阻隔1区、阻隔2区、阻隔3区,及红线外的浅层地下水修复区、深层地下水修复区,本项目修复效果评估的工作范围包括阻隔1区、阻隔2区、阻隔3区的风险管控效果评估,红线外的浅层地下水修复区、深层地下水修复区的地下水原位修复效果评估,地块外转运入场的清洁土监测评估,以及修复过程可能产生二次污染区域土壤监测评估。
根据《修复方案》,水平阻隔完成底部垫层、防渗层、覆盖土层后,地块内回填土覆土标高最高拟回填至64m标高,因此,拟对本项目第一阶段回填土覆土区域进行阶段性验收后,再完成回填土覆土。因此第一阶段效果评估内容主要为:
(1)        第一阶段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土壤监测评估:包括修复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区域、污水处理站、废水暂存池、临时运输道路等区域,共5个潜在二次污染区域。
(2)        地块外转运入场的清洁土监测评估:阻隔1区上层覆土,取土土源地面积约1578㎡,涉及土方量2850m³。
(3)        阻隔1区土壤气监测评估:水平阻隔完成后的阻隔1区。
六、效果评估结论
1.修复工程文件审核结论
地块责任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于2024年7月-2025年7月相继委托相关单位完成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修复方案、环境监理方案等技术工作及相关文件备案。2025年7月4日,修复工作正式施工,施工单位按照《风险评估报告》《修复方案》的要求完成第一阶段风险管控/修复工作,在修复过程中与修复完成后均进行了相应环境监测与效果评估检测工作。
2.修复工程环保措施落实
通过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过程施工记录、废水处理记录、监理记录和监测数据等的审核,确定施工方案的环保措施已基本得到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措施基本符合《修复方案》《环境监理方案》及备案文件的要求。
3.污染防治效果评估结论
环境监理单位对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废气、噪声等进行监测。经对二次污染防治监测数据的审核,施工过程中各类污染物基本达标排放,各类固体废物利用或处置符合修复方案的要求。总体来说,修复工程实施未对地块及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效果评估结论
(1)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土壤监测评估
评估单位于2025年11月6日-7日对地块第一阶段修复涉及的潜在二次污染区域进行采样检测,共采集样品20组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全部样品的检测结果均低于相应修复目标值,潜在二次污染区域验收合格。
(2)阻隔1区上层覆土监测评估
评估单位于2025年10月24日对修复工程阻隔1区上层覆土土源进行采样监测,共采集8个土壤样品,土方量为2850m3。检测指标为GB36600的45项基本指标。所有样品污染物含量均低于相应修复目标值。因此,阻隔1区上层覆土全部甄别合格,可作为清洁土进场使用。
(3)阻隔1区土壤气监测评估
评估单位于2025年11月10日对阻隔1区的土壤气进行采样监测,共采集了1个土壤气样品。根据检测结果分析,土壤气中三氯乙烯、氯乙烯含量低于修复目标值,土壤气监测验收合格。
七、综合结论
根据本阶段效果评估文件审核、现场勘察、现场采样等结果,地块阻隔1区的垂直阻隔、水平阻隔完成施工,满足设计要求,土壤气监测结果达标,相应的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土壤样品监测结果均达标,满足下一阶段清洁土回填要求。修复过程未收到环境影响投诉,达到预期污染清理或修复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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