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热门版块排行榜    

查看: 650  |  回复: 0

留下的都

新虫 (正式写手)

[交流] 广南县A-2-4、A-3-7、B-1-5、B-1-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关于《广南县A-2-4、A-3-7、B-1-5、B-1-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第一阶段调查报告》的公示
广南县A-2-4、A-3-7、B-1-5、B-1-1地块位于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县城南片区,地块总面积为39618.73m2(约为59.43亩),A-2-4、A-3-7、B-1-5地块属于丽景湖畔一期,目前已经建成九曲湾·御水苑、九曲湾·御湖源和九曲湾·御境苑并投用,B-1-1地块属于九曲湾二期,目前正在进行房建工程施工。
根据《广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A-2-4等五宗地规划设计条件变更的通知》(广自然资发[2019]155号),A-2-4、A-3-7、B-1-5、B-1-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B)变更为居住用地(R),居住用地(R)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文山东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南分公司委托第三方单位对广南县A-2-4、A-3-7、B-1-5、B-1-1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第一阶段调查工作。
接受委托后,项目组在现有资料和数据的基础上,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等技术导则和规范,相继开展了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对调查地块进行了污染识别,最终编制形成《广南县A-2-4、A-3-7、B-1-5、B-1-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第一阶段调查报告结论如下:
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和相关导则开展,调查过程中,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进行污染识别,三种方式相互印证,通过结果分析总结,得到如下结论:A-2-4、A-3-7、B-1-5、B-1-1地块历史用途为农用地→商业用地(B)→居住用地(R),现状用途为居住用地(R),地块使用历史上虽曾规划为商业用地(B),但后期变更为居住用地(R),并直接在农用地基础上建成居住用地(R)建筑物。相邻地块使用历史和现状涉及建设用地类型为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A33)、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中的行政办公用地(A1)、绿地与广场用地中的广场用地(G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不涉及工业用地(M)。第一阶段调查确认调查地块现状和历史使用过程中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相邻地块使用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相邻地块现状及历史上污染物迁移至调查地块的可能性较小,因此,调查地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如公众对于公示项目有异议,可通过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2年 2 月10 日
报告查阅联系单位:文山东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南分公司
报告查阅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76-5851777
电子邮箱:153722518@qq.com
通讯地址:文山东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南分公司


文山东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南分公司
2022年2月10日
回复此楼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相关版块跳转 我要订阅楼主 留下的都 的主题更新
普通表情 高级回复 (可上传附件)
信息提示
请填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