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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国家级人才团队陈栩课题组招聘引进生,博士后和优秀硕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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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组主页 https://hbmc.fafu.edu.cn/1e/5d/c4949a269917/page.htm 招聘: 本课题组常年招收福建省引进生,博士后和优秀硕博士生,联系邮箱chenxu@fafu.edu.cn, chenxu@inbox.com 引进生资格: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全日制应届博士毕业生(定向、委培生除外)及本校博士毕业的在校教学、科研人员(含博士后),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不超过32周岁。 2.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选拔引进后半年内取得相应学位。 3.学业学术水平较高,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专业资格条件。 4.参与过国家级重点项目研究、有国(境)外著名高校学习经历、有社工或义工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5.身心健康,参照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政策待遇: 除享受福建农林大学提供的优厚工资待遇外,引进生将享受如下福建省提供的特殊待遇: 1.采取直评方式评审并聘为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受用人单位岗位总量和设置的限制。 2.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给予专项奖励补助。来闽第1年一次性给予8万元奖励补助;来闽7年内在闽首次购房(含人才公寓)的,在来闽2年后与高校正式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后,给予50万元购房补助;第3年至第7年每年5万元(合计25万元)生活补助。未满7年,个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购房补助。 来闽后,个人和用人单位不另外申请福建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和优秀毕业生的相关补助,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确认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参评省引才“百人计划”等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 3.选拔引进半年内,由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科研平台并给予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不少于20万元。 4.选拔引进2年后的5年内至少安排一次1年期的海外研修(访学)。 5.来闽7年内未在闽购房的,由用人单位提供住宿或给予2000元/月租房补贴。 6.需要安置家属的,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做好安置工作。子女入幼儿园或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其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市、县(区)组织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安排到条件较好的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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