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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
会评专家连续两年参会然后歇一年的问题 已有5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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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上原文是“评审专家连续参与同一类型项目的会议评审不得超过两年”。请问这个什么意思 同一类型是不是说重大 杰出 面上是不同类型的? 还是说某个专家只能连续两年参加自然基金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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