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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楼2017-06-11 05: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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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light235

捐助贵宾 (正式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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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vmuch520 at 2017-06-09 21:53:55
这还了得,那博士毕业就得自己开新方向
...

我们老师,就不许我们再做原来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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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楼2017-06-11 06: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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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n3145

铁杆木虫 (文学泰斗)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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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不要再搞这个方向了,这个是规矩,原来的知识产权在原学校,不是新地方!
不断努力,继续进步!
43楼2017-06-11 08: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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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much520

至尊木虫 (文坛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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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bluelight235 at 2017-06-11 06:24:22
我们老师,就不许我们再做原来的方向。
...

这属于霸王条款,看看多少人包括院士,他们的方向都是在博士方向上没有差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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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楼2017-06-11 09: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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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ind

金虫 (知名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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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天天向上3035 at 2017-06-09 08:16:51
层主的认识有些偏差,研究成果的认定该是谁的就是谁的,要讲一些学术规范和规矩的...

是的啊,但是不要看这个人是哪个地方的吗?如果有的人喜欢写综述,也得说综述的资料是在以前的单位获得的?人作为写论文的重要的一部分,这一点很重要。如果是写论文没有奖励,我觉得原单位现单位都无所谓。不牵扯国家利益,我觉得这些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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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mylife,nowornever
45楼2017-06-12 05: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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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
46楼2017-06-12 08: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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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s007

金虫 (职业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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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决于你的实验工作是在哪做的。
47楼2017-06-12 08: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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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用户注销 (著名写手)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本帖仅楼主可见
48楼2017-06-12 08: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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萤火虫之谷

新虫 (文学泰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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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如果课题已经开始做了,那么就归原导师,虽然也一些导师会让学生带走。但你导师显然不同意。所以,跟你导师好好商量,你一作,他/她通讯,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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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楼2017-06-12 09: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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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liyanhu

新虫 (正式写手)

引用回帖:
49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萤火虫之谷 at 2017-06-12 09:05:58
原则上,如果课题已经开始做了,那么就归原导师,虽然也一些导师会让学生带走。但你导师显然不同意。所以,跟你导师好好商量,你一作,他/她通讯,双赢。

嗯,我也是这么想的,导师二作加通讯。恰当的时候再跟老师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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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楼2017-06-12 09: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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