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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不明白

铜虫 (小有名气)


[交流] GMAT考试中分词的用法解析

总结了几个知识点:

分词做状语、定语

ving结构放在句子末尾时

1.前面是主谓宾结构时,时态与主句搭配合理,分词作状语,表示:

伴随动作,伴随主句同时发生的动作
伴随结果,表示主句动作带来的结果
2.前面是主系表结构时,ving结构修饰主语(如果宾语是名词,也修饰宾语,主系表中主语宾语是同一事物)

3.时态不同,作定语功能

4.having done做限定性修饰是错误的

例:The man having won the race is my brother. 错误

5.分词在句末时:

当过去分词在句末时,不管有无逗号,都是就近修饰名词
现在分词在句末时,无逗号是就近修饰的名词的定语
当现在分词在句尾且前有逗号时,修饰邻近句子的主语,做主语的伴随状语或做句子的伴随结果.因此不能用句尾现在分词修饰前面句尾的名词.
6.分词在句中时:

当现在/过去分词在句中且前没有逗号,修饰前面紧邻名词
当现在/过去分词在句中且前后都有逗号,有歧义:1)修饰前面紧邻的名词,2)向后修饰后面句子的主语.(这种结构错误)
-分割线-

顺便把gmat中”, ing"形式易错点总结一下:

“___, previously VERBing“
“___, then VERBing“
“___, now VERBing“ “ +ING

错误,“逗号+ing”是一个时间维度,再加上其他维度的副词错误

分词、同位语、独立主格一直是gmat考试中老大难的问题,这方面要是展开的话会很多,我慢慢补充吧,先给出同位语称号的使用办法:

如果把职位、称号放在人名前面,如果没有冠词,或者有定冠词,就不用逗号
example:
Jazz pianist and composer Thelonious Monk ...

如果前面有不定冠词,就要用逗号
example:

A jazz pianist and composer, Thelonious Monk …

当职位、称号前是定冠词时,如果是第一次提到某人,是不必用逗号的
example:
The author Ernest Hemingway was known for his drunken and violent escapad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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