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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 深圳大学高等研究院环境生态与毒理课题组招聘博士后

深圳大学高等研究院是一个包含本科与研究生培养、跨学科基础与应用研究的校内综合办学单位。高等研究院借鉴国际一流大学通行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引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管理、教学与研究人才,在深圳大学内部建立一个实行特殊管理体制的、拥有与国际接轨学术环境的交叉学科创新人才培养、基础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开发的学术特区。

深圳大学高等研究院环境生态与毒理课题组现需招聘博士后2名。课题组负责人潘科研究员,2003年~2006年于厦门大学获得海洋生物学学士与硕士学位;2009年在香港科技大学获得博士学位;2009年~2015年在香港科技大学Coastal Marine Laboratory任职博士后、研究助理教授。目前本课题组主要从事海洋生态毒理方面的研究工作,从多角度研究持久性污染物在海洋环境中的生物地球化学行为,尤其是重金属在海洋生物中的累积、毒理、与食物链传递过程。课题组鼓励博士后根据个人兴趣设立研究主题,尤其是跨学科的合作研究。

应聘条件(要求):
(1)已取得或即将取得博士学位,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较强的英语阅读和写作能力;
(2)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科学态度、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的工作要求;
(4)目前已取得显著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5)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6)申请人不能申请其博士毕业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7)生物学、生态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水产科学、海洋科学等相关专业均可;
(8)有分析重金属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聘期待遇(年薪22-23万-请自己算一下,且2016年开始深圳市继续提升人才引进力度,见下):
(1)按深圳市政府博士后研究资助规定,中期考核和出站考核合格后各可获得深圳市提供的补助,每期12万元(免税);
(2)每月发放2240元房补(免税),发放24个月;
(3)每月工资6166元(税后5150元);
(4)住房公积金833元/月(已包括单位缴纳部分);
(5)200元/月误餐补助,每年发放10个月;
(6)提供周转房;
(7)按深圳市政府有关规定,对出站后留深工作者给予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8)博士后人员进站,可自愿选择落户深圳市。选择落户深圳市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办理随迁入户。博士后子女入托、入学等按深圳市相关条例执行。


五、岗位职责
(1)独立地开展课题组相关课题研究;
(2)协助课题组长指导本科生与研究生;
(3)申报博士后/青年基金

六、应聘方式:
应聘者将个人简历、代表性研究成果电子文档及1~3封推荐信发给联系人。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 3688 号深圳大学高等研究院
        联系人:潘科 研究员
        联系电话:0755-26940201
        E-mail:panke@szu.edu.cn

八、 申请截止时间:至招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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