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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zalft

木虫 (职业作家)

还是重点院校好啊,我们地方的都没资格。当然重点的人才要多得多哦,合理
11楼2008-10-15 09: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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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zhou1868

木虫 (小有名气)

王宽诚基金的科研项目好象没有了?我找了半天了,也没找到适合自己的。有谁知道他们总部的网页和email是多少,便于直接联系。谢谢先
引用回帖:
Originally posted by banyyang at 2008-9-28 00:59:
随着一些部门或机构腰包渐鼓, 现在科研基金和项目种类繁多,为便于各位虫友更有效及时的申请并能做充分准备.

我提议是否大家能汇总一下各类基金申请情况(特别是面广的), 当然国基肯定大都比较熟悉, 但象教育部 ...

12楼2008-10-15 19: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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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yyang

金虫 (正式写手)

引用回帖:
Originally posted by markzhou1868 at 2008-10-15 19:39:
王宽诚基金的科研项目好象没有了?我找了半天了,也没找到适合自己的。有谁知道他们总部的网页和email是多少,便于直接联系。谢谢先



确实不能用, 你可以打电话问问.

紧急通知
人才处 2008-10-10 9:41:02

院属各单位:
     因院视频会议系统不能正常使用,原定于10月14日下午1:30召开的“中国科学院王宽诚教育基金项目”网上申报系统培训视频会议将改到10月17日(星期五)下午1:30召开。因此给你单位和参会人员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联系人:祝昊泉  赵  峰
     电话:68597424  68597416
2008年10月10日
13楼2008-10-19 11: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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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yyang

金虫 (正式写手)

转帖: 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

科技司组织推荐2008年度“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



有关高等学校:

  在各高校的积极配合下,2004年入选的教育部创新团队正在陆续进行结题验收。已完成结题的创新团队在组织模式、运行机制、创新文化等方面锐意探索,培养了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取得了一批标志性成果,有力支持了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为进一步加强高校科技创新队伍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我部决定继续遴选资助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根据《“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规定,现将2008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和名额

  1.推荐的教育部创新团队须符合《“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附件1)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推荐的团队带头人是两院院士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其他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3.担任高校校级领导职务的专家不得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4.推荐的创新团队所在学校和主管部门能够承诺匹配所要求的资助经费。
  5.各单位在推荐创新团队时,要坚持团队、平台(基地)和项目的有机结合,特别是“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要坚持把创新团队建设和创新平台建设紧密结合。
  6.按照如下10个领域归口申报:数理、化学化工、农业、能源、信息、人口健康、资源环境、材料、先进制造、管理。
  7.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的团队不得申报本计划。
  8.实行限额推荐制度,你校可以推荐 个创新团队。如没有符合条件的创新团队,可以不推荐。

  二、推荐材料的准备和报送
  1.推荐的创新团队须按照《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申请书》(附件2)的要求准备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包含附件在内不得超过80个页码。
  2.申报材料一式6份,加盖所在学校和主管部门公章。各高校以公函的形式统一申报,不受理其他组织或个人申报。
  3.有关高校应在推荐2008年创新团队的同时提供2007年度入选创新团队的配套经费落实证明。
  4.申请书、公函及配套经费落实证明应于2008年10月25日(以收到时间为准)前报我司综合处,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5.请按限额推荐,超出推荐名额的恕不受理。
  6.本通知同时在科技司网站www.dost.moe.edu.cn上公布,附件1、2可在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三、评审和答辩
  本年度继续实行同行专家通讯评审和会议答辩两轮评审。通过通讯评审的团队参加现场答辩。答辩团队名单及答辩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联 系 人:邹晖 高润生
  联系电话:010-66096358 66097382
  邮 编:100816
  邮寄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科技司综合处
  电子信箱:zouhui@moe.edu.cn
  附件:
     1.“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

     2.“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申请书




教育部科技司
2008年10月8日
14楼2008-10-21 13: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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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yyang

金虫 (正式写手)

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

一 资助范围

1.计划的资助范围包括所有学科。教育部将根据国家科技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政策,定期研究确定计划的重点资助领域。在同等条件下,计划将优先资助在边远地区或艰苦条件下工作的教师。
2.计划每年资助一次,采取项目资助的方式,以面上项目资助为主,适当开展重点资助、联合资助和跟踪资助。重点资助、面上资助和跟踪资助项目的经费由教育部负责拨付,联合资助项目的经费由教育部和学校的主管部门共同负担。

二 资助条件

基本条件:
  1、在国内高等学校从事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的教师,主要是优秀留学回国人员;
  2、在申请当年1月1日原则上不超过四十周岁,一般应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4、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和科研任务,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大的发展潜力。

必选条件: 资助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术意义重大,学术思想新颖,立论充分的基础研究项目和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2、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意义的研究项目;
  3、为承担国家和部门的重大科技任务,需进行可行性研究的特殊项目。

三 申报程序

  1. 计划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申报限额一般在每年的第一季度由教育部公布。
  2. 申请人由所在学校推荐,填写《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同时应有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填写《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项目推荐书》。
3. 申请人所在学校对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实现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基本条件的保证等签署审核意见,上报学校主管部门。
4. 学校主管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签署推荐意见,按申报限额报教育部。

四 审批程序

 1. 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 教育部聘请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议;聘请国内知名专家进行会议评审。
 3. 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专家意见提出建议资助方案。
  4. 计划领导小组审定资助方案。

其他: http://www.moe.edu.cn/edoas/website18/79/info3979.htm
15楼2008-10-22 13: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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