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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千年

版主 (著名写手)

寂寞读书的小和尚

优秀版主优秀版主优秀版主优秀版主

引用回帖:
Originally posted by mjx150
@tt.yao @dgf2008  @ 红舟流星 @穿越千年@ivansdk  

首先感谢@穿越千年 整理出的版规,让我再次温习了版规,如沐春风,但是感觉我们这个版规没有被很好的执行。

我觉得首要做的是严格按照版规来执行。

1、能否像安装软件一样,把版规作“是否阅读”作为必填项*,并附上“是否同意执行”版规选项*。

2、我发现很多帖子发出7天后,无人回帖,但我们的处理通常只是退还了金币。由于这类帖子量十分巨大,因此造成版面臃肿,我建议直接删掉主题。

3、大家很可能已经发现,很多人的回帖或者应助毫无营养,甚至牛头不对马嘴。对于这种情况,我建议严厉打击:扣除应助、扣还金币、并书面警告。

4、为改善上一条情况,我建议回帖字数要设置下限。

5、能否和软件方面的专家协商,把个人的违规情况更为直观地展现出来,比如鼠标放在字体上就能显示。在此,我强烈控诉点击用户或者其他链接时,原网页直接跳转到新的页面,而不是开启新的标签页。这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不便。

6、版规要再细一些,越细越有利于执行,把人情统统都丢掉。

7、最后还是想吐槽下我们的资源帖,让上传“资源”的虫子自己填写相关资料,不靠谱啊,我们是否请专家们建一个endnote、notepress之类的填写格式。规范的同时也建立了资源库,这样我们是否实现了web of science的功能?:SCI检索库收货币,我们收“虫币”,这些金币再返还给上传的虫子。也省的我们为是否是资源而吵闹不休。有朝一日,我们可以干掉某知,也可以干掉某方。当然我们要时刻注意版权问题。


PS:再吐槽下每天10个操作的工作量,现在我们版有3个版主,每天的工作量没有这么多,这条是否可以弄松点,我们总不能无事找事啊

https://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8928040&pid=2#pid2
热电材料,相变材料,阻变材料,APT,EBSD
11楼2015-05-13 18: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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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yao

荣誉版主 (知名作家)

爱思考的小强

优秀区长优秀版主优秀版主

引用回帖:
11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穿越千年 at 2015-05-13 18:58:37
https://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8928040&pid=2#pid2...

已回帖。
行,成于思,毁于随!
12楼2015-05-14 13: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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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千年

版主 (著名写手)

寂寞读书的小和尚

优秀版主优秀版主优秀版主优秀版主

引用回帖:
12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tt.yao at 2015-05-14 13:58:11
已回帖。...

好的,已经看到了,最近比较忙,近期会对改动内容作出备案。
热电材料,相变材料,阻变材料,APT,EBSD
13楼2015-05-14 18: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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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千年

版主 (著名写手)

寂寞读书的小和尚

优秀版主优秀版主优秀版主优秀版主

有关广告贴要求,请参阅本贴https://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7573093&target=self&page=1
最终也将加入本版版规中,或者提供醒目链接方便虫友学习。
热电材料,相变材料,阻变材料,APT,EBSD
14楼2015-05-15 20: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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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2015-05-17 22: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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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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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读书的小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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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红舟流星: 金币+10, 辛苦辛苦 2015-05-19 21:49:17
结合 mjx150版主和 tt.yao区长的建议以及本人的一些看法,现拟对部分条例修改如下:
修改1:
《管理规范》中的“1.删除帖子”第二条和第四条改为(2)求助类帖无人应助超过7天的,可全额退还悬赏金币并删除主题;(4)对于无人应助发帖少于7天的,若楼主要求删帖,可扣除10%金币作为惩罚,以防乱占版面;对于有有效回答的主题帖,除非楼主给出十分合理的理由,否则不能删帖。
修改2:
(惩罚制度)中的“3.灌水行为”中加入:对于胡乱编凑的应助回帖视为灌水,扣除应助、扣除所得金币并书面警告。
修改3:
《管理规范》中的“2。关闭帖子”第一条应该删除,个人认为已经求助完结的求助帖是本版的重要资源,不应该关闭。
修改4:
《奖励规则》中的“2.积极交流应助”,原规定为“积极回应求助帖并热心伸出援手,奖2~15个金币”,个人觉得不够明确,这个积极与否需要一个标准。拟定为:在求助帖发帖后的24小时内积极应助并且能够有所帮助的,根据回答内容的详细程度奖励1~10个BB,此外提醒楼主合理发放悬赏金币。
修改5:
将《发帖要求》中的第六条“提倡文明回帖”一项单独提取出来,作为《回帖要求》新增栏的一部分。
引用回帖:
6. 提倡文明回帖
好的论坛氛围需要大家共同去努力营造,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本版提倡文明回帖:
如果楼主的资源优秀或者是你所需要的,请给出积极合理的评价;
如果资源普通,你也可以发表你的意见,避免他人盲目下载,浪费时间;
对于优秀的帖子,请积极评价,回复是对楼主的肯定和欣赏,是其再开好帖的动力;
由于本版属于专业版块,没有“沙发”,“板凳”,请大家积极的回帖,不要恶意灌水!
专业版块的讨论帖和交流帖不鼓励纯表情回复,否则给予警告。散金币帖不在此列。
对于自己不欣赏的帖子,请理智客观对待。
请千万勿在任何地方使用粗俗的词句,包括此类词句的缩写形式。
特别提醒:当你对楼主发布的资源感兴趣,想要索取下载地址或附件时,为了个人的信息安全,请尽量采用PM联系楼主,切不可直接在回帖中给出Email地址。

将“修改2并入此条:对于胡乱编凑的应助回帖视为灌水,扣除应助、扣除所得金币并书面警告。


由于比较忙,只能一天修改一点点,还希望大家多提意见,众人拾柴火焰高。
@caoxiafei @dgf2008 @fbqrdzs @ivansdk @mjx150 @tt.yao @xiejf @红舟流星

» 本帖已获得的红花(最新10朵)

热电材料,相变材料,阻变材料,APT,EBSD
16楼2015-05-19 21: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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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舟流星

荣誉版主 (文坛精英)

志在成为千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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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送红花一朵
引用回帖:
16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穿越千年 at 2015-05-19 21:42:42
结合 mjx150版主和 tt.yao区长的建议以及本人的一些看法,现拟对部分条例修改如下:
修改1:
《管理规范》中的“1.删除帖子”第二条和第四条改为(2)求助类帖无人应助超过7天的,可全额退还悬赏金币并删除主题; ...

修改二,小子建议把应助单独提出来说一下吧
修改三,按照总版规原则不能删帖,但是关闭与否还是具体一点吧
有的帖子的应助很水,有的帖子的应助需要开放
红楼一梦终难寻扁舟载酒且慢行落花流水依惜别月伴明星照前路
17楼2015-05-19 21:4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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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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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回帖:
17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红舟流星 at 2015-05-19 21:49:05
修改二,小子建议把应助单独提出来说一下吧
修改三,按照总版规原则不能删帖,但是关闭与否还是具体一点吧
有的帖子的应助很水,有的帖子的应助需要开放...

我也想把应助单独拿出来说,但是没有在原版版规中找到合适的位置,看来需要加一项;对于求助完结的帖子确实需要分情况处理,对于有学术参考价值的讨论帖我们应该开放,其他帖子酌情予以关闭。
目前依然处于讨论阶段,还未正式写入版规。
热电材料,相变材料,阻变材料,APT,EBSD
18楼2015-05-20 09:5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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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舟流星

荣誉版主 (文坛精英)

引用回帖:
18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穿越千年 at 2015-05-20 09:54:44
我也想把应助单独拿出来说,但是没有在原版版规中找到合适的位置,看来需要加一项;对于求助完结的帖子确实需要分情况处理,对于有学术参考价值的讨论帖我们应该开放,其他帖子酌情予以关闭。
目前依然处于讨论阶 ...

19楼2015-05-20 1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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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f2008

主管区长 (知名作家)

不要鄙视看帖不回的人!!

优秀区长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引用回帖:
16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穿越千年 at 2015-05-19 21:42:42
结合 mjx150版主和 tt.yao区长的建议以及本人的一些看法,现拟对部分条例修改如下:
修改1:
《管理规范》中的“1.删除帖子”第二条和第四条改为(2)求助类帖无人应助超过7天的,可全额退还悬赏金币并删除主题; ...

辛苦了,终稿确定之前请PM我
百人计划,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百千万人才计划
20楼2015-05-20 22: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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