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热门版块排行榜    

查看: 5908  |  回复: 66

willzjq

木虫 (正式写手)

引用回帖:
19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nataking at 2013-12-09 09:22:41
我还是带上吧,不把他放在通信作者,放在后面,在致谢再提及一下!关键是征求他意见后怕不让发,现在我写的是部分在学校做的,一部分反应是在工作后做的...

你挂他名字也要征求他同意啊,未经同意挂名是更大的学术不端,万一你老板怒了可能会被该出版社所有期刊封杀啊。。。。
21楼2013-12-09 09:46:06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houhs

木虫 (小有名气)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最好跟导师联系一下,否则万一哪天他不高兴了你就麻烦了。
奋斗中。
22楼2013-12-09 15:15:04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shuxi007

木虫 (正式写手)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引用回帖:
5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nataking at 2013-12-08 22:31:56
他是做材料的,我现在是在材料基础上做的反应,还有我要是加上他不把他作为通信作者合理些不?...

这个要跟导师商量,看他的意思。不管挂不挂,还是挂在哪里,要跟你导师沟通下。理论上,第一单位是你现在单位就可以。跟老板好好说,他们一般不缺文章,再说你混好了对他也有好处。态度好点,这样以后估计还能去原来实验室搞点数据,这边也那边合作,对大家都好。

[ 发自小木虫客户端 ]
23楼2013-12-09 15:36:54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zsmlxl1981

木虫 (正式写手)

稳稳的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学习了 路过 应该带上啊
男人自信自然出色
24楼2013-12-09 15:42:16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亚楠

至尊木虫 (知名作家)

追逐幸福的人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带原来的导师应该没有什么影响吧!反正我发的文章都带导师了,这是对他的尊重!
我的人生注定了有你陪伴,我们的生活会越来越美好,加油!
25楼2013-12-09 16:12:27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ljxue

木虫 (正式写手)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引用回帖:
17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nataking at 2013-12-09 09:20:54
我还是带上吧,不把他放在通信作者,放在后面,在致谢再提及一下!关键是征求他意见后怕不让发,现在我写的是部分在学校做的,一部分反应是在工作后做的...

根据你的讲述,部分实验是原来的,再加上新的实验,加你原导师的名字是肯定的!至于是不是通讯,这个应该是可以商量的。
另外,如果名字出现在了作者里,就不能放在致谢里了!作者如何感谢自己?!
26楼2013-12-09 17:16:05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makunjida

至尊木虫 (知名作家)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这事你原来导师说了算

[ 发自手机版 http://muchong.com/3g ]
27楼2013-12-09 17:44:39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nataking

金虫 (职业作家)

引用回帖:
27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makunjida at 2013-12-09 17:44:39
这事你原来导师说了算

是事情确实糟心,问他就怕发不了,现在就是怕这点
28楼2013-12-09 20:30:22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nataking

金虫 (职业作家)

引用回帖:
26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ljxue at 2013-12-09 17:16:05
根据你的讲述,部分实验是原来的,再加上新的实验,加你原导师的名字是肯定的!至于是不是通讯,这个应该是可以商量的。
另外,如果名字出现在了作者里,就不能放在致谢里了!作者如何感谢自己?!...

现在就是怕加了老师名,和老师商量后可能不让发
29楼2013-12-09 20:31:11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nataking

金虫 (职业作家)

引用回帖:
24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zsmlxl1981 at 2013-12-09 15:42:16
学习了 路过 应该带上啊

待生他就得征求他意见是否同意发,存在不让发的可能性
30楼2013-12-09 20:32:40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相关版块跳转 我要订阅楼主 nataking 的主题更新
普通表情 高级回复 (可上传附件)
信息提示
请填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