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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汉山木虫 (著名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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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离婚诉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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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很简单,如下: 双方有一子女,已经工作 男方有正式工作,每月4000左右,女方无工作,身体不太好,做不了重活。 有家庭暴力行为 可以要求赡养费么?金额是多少?可以要求赔偿吗?如何才能对女方有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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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应助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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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时讲究的是相关证据,家庭暴力的证据生活中往往容易被忽视,如若对方却是存在家庭暴力的行为,建议注意收集: 证人证言。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亲朋好友以及邻居 都可以作为证人提供证言,但是要注意证人必须亲自出庭作证才能有效 医院的诊断证明,受到家庭暴力而受伤到医院治疗的,一定要保存好诊断证明以及病历资料。 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遭受家暴后,最好及时报警,公安机关会有出警记录,而且会做询问笔录,详细记录事情的时间,起因和经过等,只是证明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现实生活中,需要调查此项证据时,公安机关往往不予配合,可以请律师帮忙或者直接申请法院调取。 视听资料。视听资料属于间接证据的一种,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除了需要法院审查核实外,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才能组成一个证据链被认可,与直接证据相比证明效力较低,为了达到同一证明目的,需要有其他证据进行佐证。该部分证据主要指双方的聊天记录、对方承认家庭暴力的录音、伤害情况的录像等等。 书面证据。加害人在诉讼前出于愧疚、维持婚姻关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等可以作为书面证据直接向法院提交。受害一方经过心理咨询或者治疗的,该机构出具的诊断建议或诊断结果也可以作为认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鉴定机构关出具的伤残鉴定结论可以与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相互印证,以证明其实施伤害的程度。医院的病历与照片也能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
11楼2013-02-26 11:35:29
zhoupeng87
版主 (文学泰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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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2013-02-01 16:16:45
临海看云
至尊木虫 (著名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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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2013-02-02 10:57:44
【答案】应助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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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汉山: 金币+2 2013-02-26 10:50:06
胡汉山: 金币+2 2013-02-26 10: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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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因此在离婚前,女方即可要求男方付给扶养费。 第三十九条则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是婚姻法的弱势保护原则,显然lz所说的符合这一原则,可以在请求离婚时向法院说明这一情况。 另外,第四十六条有如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女方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
4楼2013-02-02 22: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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