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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怪蜀黍

新虫 (初入文坛)

引用回帖:
9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海篮 at 2013-02-02 22:31:10
《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确实在维权方面会有所困难,但相信你既然是通过邮件发给那人的,那么你的邮箱就会有记录,那份邮件也保存在“已 ...

谢谢您的回复,我已经放宽心了。
11楼2013-02-06 03: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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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怪蜀黍

新虫 (初入文坛)

引用回帖:
10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llqi0419 at 2013-02-04 22:49:23
你有点多虑

谢谢您的回复,我确实多虑了。
12楼2013-02-06 03: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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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i16

新虫 (初入文坛)

你好,请问后来怎么样了?我也遇到和你一样的问题。昨天把6万字的毕业论文发错人了。现在好担心!!!
13楼2016-04-27 09:5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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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i16

新虫 (初入文坛)

请问后来怎么样了?
14楼2016-04-27 1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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