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样说没错。但你如果把这种说法说得理直气壮,只有两种可能:一,你是贝达或者与贝达或埃克替尼利益相关的人;二,你并不真正清楚新药研发。要批准一个创新药,基于2点,一是现有临床的治疗手段是否满足需求(这就是FDA所提倡的unmet medical needs);二是患者是否真正受益(这就是FDA所提倡的risk-benefit ratio)。这两点才是国际通行的,合乎科学的做法。按照我前面的回帖,埃克替尼被SFDA批准,能靠上哪一点?它被批准,正如我前面所说,是中国监管机制太落后,SFDA跟不上水平,但同时政府又有这方面需求,方方面面凑一块的结果。对于公司来说,选择最稳妥,最节约的方式是没错的,因为这是市场行为资本行为。但是,监管机构必须把关,因为药不同于其他商品。我们不说埃克替尼,假设另一个分子,即使完全没有专利问题,拿着同样的临床试验结果,在FDA和EMEA根本没有批准的可能。甚至,在临床试验方案被监管机构review的时候,就不会同意你这么去做。现在埃克替尼这么设计了,得到了这样的结果,被批了,只能说是奇迹。我们做新药创制的,必须遵循科学,必须认识到背景,客观对待。而不是把无知当王道,好像当年干天干地干革命一样。
2. 你说的临床,不对的地方太多。
一、临床必须GCP而非GLP。第二、创新药的全球多中心试验早就是必须的,哪一个重磅炸弹上市,没有过全球多中心试验?而是仅仅在中国或者印度做的?相反,中国由于监管体制以及临床试验水平太差,根本不是全球临床试验的重点区域。没有一个重磅炸弹的first in human是在中国做的,在中国做的也都是很后期了,为了global filing不得不做才来的。当然,现状有逐步改善的趋势。但绝非你所言,只能在中国或者印度做。第三,说钱。首先,如果东西好,临床试验的钱根本不可能是问题,要知道现在有多少大公司和VC在盯着,看有没有好东西,东西要是真好,可以合作,或者引入VC,钱绝不是问题。退一万不讲,国外大公司和VC都太专业,不好忽悠,那么中国政府的新药重大专项的钱也够多了吧,多好拿啊,贝达拿了多少好处?这钱怎么不拿去美国做啊,做个验证性临床,一两百例,钱绰绰有余,怎么不去做?归根到底还是东西不过硬。另外,你说在美国做临床不要认证,你又错了。真希望你不要有产品去美国报IND,否则怎么死都不知道。美国IND的30天,国内大部分人都知道30天,背后怎么操作,有多少东西,你都知道?我告诉你,临床试验监管是非常非常严的,想让FDA批准临床试验很难很难,只不过是体制规则和SFDA不同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