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看: 1075 | 回复: 10 | |||
| 当前只显示满足指定条件的回帖,点击这里查看本话题的所有回帖 | |||
[交流]
法律法规知多少
|
|||
|
法律法规知多少?《劳动法》、《合同法》、《婚姻法》……还有啥啥啥,大家都了解多少?又对什么很清楚明了? 最近公司面临裁员,赔偿问题到底怎么算?人事说啥就是啥? 感觉自己真的是一个法盲!汗! |
» 猜你喜欢
Fe3O4@SiO2合成
已经有7人回复
多组分精馏求助
已经有6人回复
免疫学博士有名额,速联系
已经有8人回复
26申博求博导推荐-遥感图像处理方向
已经有5人回复
国家级人才课题组招收2026年入学博士
已经有6人回复
交叉科学部支持青年基金,对三无青椒是个机会吗?
已经有7人回复
青椒八年已不青,大家都被折磨成啥样了?
已经有15人回复
国家基金申请书模板内插入图片不可调整大小?
已经有6人回复
» 本主题相关价值贴推荐,对您同样有帮助:
洋品牌的秘密?!
已经有38人回复
媒体揭秘加盟骗局内幕:骗子公司背后有律师团
已经有2人回复
【讨论】案例解析企业文化的七大功能
已经有2人回复
南京之新街口--提醒大家尤其是女生注意大洋百货附近转悠的人!
已经有20人回复
[转载]王贻芳:对我国基础科学研究的几点看法
已经有11人回复
» 抢金币啦!回帖就可以得到:
博后平台选择
+1/88
【2026/2027 哈工大计算机类博士招生】
+1/78
非粮生物质能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合成生物学创新团队全球招聘博士/博士后
+1/75
娃娃们今儿考试喽。。。。
+1/63
华南理工大学(985、广州) 氢能源技术课题组诚招博士后(不限专业)
+1/47
意大利米兰理工大学急聘CSC公派留学博士生(物理或无机材料科学方向)
+2/32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清华大学某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培养硕生、博生,并长期招博士后
+1/30
南开大学物理学院张书辉副教授招收凝聚态物理理论方向博士生、硕士生
+1/28
中国科学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特种强激光薄膜课题组
+1/25
青岛大学招收少数民族【少干计划】生物与医药博士研究生
+1/17
西班牙巴塞罗那访学、博后、留学互动
+1/12
美国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城分校(UMKC)生物材料诚聘全奖博士
+1/11
诚征女友,非诚勿扰
+3/11
2026年天津大学杰青团队招收化学合成、计算机和器件的方面博士
+1/8
招聘农用化学产品销售一名,须具备良好的英语口语,以便拓展海外市场。
+1/8
复旦大学化学系凡勇教授/张凡教授团队招聘博士后
+1/8
顾敏院士课题组招收2026级光学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上海理工大学智能科技学院
+1/3
第一性原理模拟计算
+1/3
中山大学柔性电子学院黄维院士团队诚招博士后(柔性可穿戴电子或相关方向)
+1/3
澳科大诚招2026年秋季生物材料全奖博士研究生(今日16:30线上宣讲会)
+1/1
★
wangjine(金币+1): 谢谢参与
wangjine(金币+1): 谢谢参与
|
详细解答如下:主要规定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下述计算方式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
10楼2013-02-05 09:36:03
4楼2012-11-28 10:31:50
7楼2012-11-28 14:40:03













回复此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