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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vil1203

木虫 (著名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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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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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ma0: 金币+2 2012-11-10 22:38:14
个人认为不需要,重新被同一个人审稿的可能性不大,而且你也做了修改。
21楼2012-11-10 13: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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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iyongwang

至尊木虫 (文坛精英)

【答案】应助回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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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ma0: 金币+2 2012-11-10 22:38:22
最好是不要写哈,祝福好运
22楼2012-11-10 13:3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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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liubbs

新虫 (初入文坛)

【答案】应助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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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ma0: 金币+2 2012-11-10 22:38:28
如实写,编好未完全修改的理由。
23楼2012-11-10 13: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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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来灌水

铁杆木虫 (职业作家)

【答案】应助回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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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ma0: 金币+2 2012-11-10 22:38:41
ACS的要求,不过是只让你提供投ACS其他杂志的纪录吧!
其他一些数据库也会有如此的要求,但都是指同一娄据库的,
没必要说明!
24楼2012-11-10 14:4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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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qwang

木虫 (正式写手)

【答案】应助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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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ma0: 金币+2 2012-11-10 22:38:48
当然不用,但最好把你的稿件按审稿人的意见好好改改再投。
25楼2012-11-10 1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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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2121012

至尊木虫 (知名作家)

【答案】应助回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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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ma0: 金币+2 2012-11-10 22:38:54
感觉没有必要,除非是被拒期刊编辑推荐投的,可以写下。
不抛弃也不放弃,所以我们就叫钢七连.
26楼2012-11-10 1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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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tor958

至尊木虫 (文坛精英)

IEEE杂志与会议专家

【答案】应助回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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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ma0: 金币+2 2012-11-10 22:38:59
一般是多改改,不用提。
27楼2012-11-10 15: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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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园绿竹

禁虫 (职业作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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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ma0: 金币+2 2012-11-10 22:39:07
本帖内容被屏蔽

28楼2012-11-10 16: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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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回帖:
3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ll9999 at 2012-11-10 07:56:10
既然被拒就是不舒服的事情,何须重新提起伤心事。重投其他期刊时千万不要提起之前的投稿经历。

29楼2012-11-10 19: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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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用户注销 (著名写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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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ma0: 金币+2 2012-11-10 22:39:19
本帖仅楼主可见
30楼2012-11-10 19: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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