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看: 2721 | 回复: 24 | |||
[交流]
英国薄厚现在还能退税么?
|
|||
|
人力资源部的人告诉我不行...... [ 发自手机版 http://muchong.com/3g ] |
» 猜你喜欢
烦躁
已经有7人回复
各位大佬,路线设计求助
已经有6人回复
» 抢金币啦!回帖就可以得到:
欢迎来稿
+5/780
求助DL 5009.1-2014
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
+1/489
同济大学化学系(有机化学、元素化学)2027级博士生招生
+1/291
南京理工大学国家级青年人才2027年博士招生(多智能体系统、多机器人系统方向)
+1/92
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与人体健康方向 招博士研究生
+1/88
中南大学刘敏教授课题组招收博士后和教师
+1/83
爱丁顿实验
+1/50
军科结构生物学团队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
+1/36
西安:诚征女友
+1/16
【2027硕士招生】招收材料、化工、环境、冶金类硕士研究生
+1/15
湖南大学-分析检测技术和生物柔性传感器-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 (2027年)
+1/15
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陈笛课题组招收2027年入学博士生
+1/10
【招聘信息】研究助理招聘,央企,北京,岩石力学,采矿,土木,光纤传感
+1/9
招聘电池方向博士
+1/7
招聘电池方向博士
+1/5
双一流天津工业大学电信学院李鸿强教授招收2027年申请审核制博士3名
+1/4
边缘计算与物联网大数据分析:联邦学习、流计算与TinyML边缘AI大模型本地部署与算力
+1/2
PLA邻位连接技术:空间蛋白互作的精准定位与直观可视
+1/2
中科院兰州化物所工业催化组招收2027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
+1/2
武汉大学电信学院-梁国镇课题组-诚招硕士博士 - 深紫外光源方向 - 2027年入学
+1/1
★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
根据the Double Tax Relief agreement between the UK and China (DT4908, and DT4970), 以及DT1936.只要符合里面的相关条件是可以退税的(一般不超过3年的博士后都可以 ------ 中国和英国之间签署有防止双重征税协定,其中第21条说: 第二十一条 教师和研究人员 任何个人在直接前往缔约国一方之前曾是缔约国另一方居民,为在该缔约国一方的大学、学院、学校或其它公认的教育 或者科研机构从事教学、讲学或研究的目的,停留在该缔约国一方,从其第一次到达该国之日起不超过3年的,该缔约国一方应对其由于教学、讲学或研究取得的报 酬,免予征税。------).具体问你学校或者你们家所在地区的TAX OFFICE. DT4908: http://www.hmrc.gov.uk/manuals/dtmanual/DT4908.htm DT1936: http://www.hmrc.gov.uk/manuals/dtmanual/DT1936.htm http://www.hmrc.gov.uk/taxtreaties/in-force/c.htm 同时可能需要填写和提供一些表格,比如P60,P85,P86以及你的一些信息及相关的复印件(Name: Nationality: China Passport No.: NI Number: 等等) 部分信息可以查询http://www.hmrc.gov.uk/以及一些留英的论坛.另外,如果免税还有效的话,其实刚到英国的时候就可以申请退税,这样你就不用走的时候那么麻烦了. ---英国去年是可以退税的,具体今年还能不能.自己问问TAX OFFICE.---英国的政策变化快.中国和英国已经签了新的协议,请看一下网址:http://www.hmrc.gov.uk/taxtreaties/signed.htm 这里面列出了已经签署但是还未生效的条约。有兴趣的可以对比着看下和老的协议有什么不同. [ Last edited by munich001 on 2012-10-1 at 16:12 ] |
23楼2012-10-01 15:57:58
2楼2012-09-05 21:14:51
3楼2012-09-06 01:06:05
4楼2012-09-06 01:57:39
6楼2012-09-06 06:46:08
8楼2012-09-07 06:14:53
10楼2012-09-09 11:10:28
11楼2012-09-09 11:38:30
13楼2012-09-09 15:35:54
14楼2012-09-09 16:22:29
15楼2012-09-22 20:01:38
16楼2012-09-22 22:31:50
18楼2012-09-23 19:34:47
19楼2012-09-26 00:08:11
20楼2012-09-29 00:51:09
21楼2012-09-29 23:21:56
22楼2012-09-30 20:05:58
24楼2012-10-15 23:50:54
25楼2013-08-21 15:45:08
简单回复
2012-09-06 06:34
回复
weok77(金币+3): 谢谢参与
neu2347楼
2012-09-06 09:58
回复
weok77(金币+3): 谢谢参与
liberol9楼
2012-09-07 15:19
回复
henry83512楼
2012-09-09 11:59
回复
liberol17楼
2012-09-23 16:44
回复










回复此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