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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C_Samuel

捐助贵宾 (小有名气)


国人心态使然,大环境至此,我们又能何为?
11楼2006-12-11 13: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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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6695

银虫 (小有名气)

步履艰难!
12楼2006-12-12 14: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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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虫

木虫 (职业作家)

其实大可不必进行取缔,先前投入的资本难道就这样白扔了么?合并也不是一个好办法。最好就是允许他们存在,进行新药研发注册制度,对新药研发进行监控。
13楼2006-12-12 20: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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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u8611

至尊木虫 (知名作家)

有机毒虫

转行啦!没有高利润就没有它们存在的理由。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14楼2006-12-13 11: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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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yuxingkong

金虫 (正式写手)

合并与否并不重要,其实试验室的条件问题并不是药品安全问题的关键啊!就药价问题,仿制只能是降低价格,只要严格的控制生产的条件就可以了。国家局把药品的安全性和仿制药太多联系到一起的做法我很怀疑!难道仿制生产了很久的品种就会导致该品种安全性降低??要说是因为不赚钱降低成本导致事故的发生,我也认为不妥,因为如果药监局管理严格的话,不赚钱生产企业就不会生产了!所以我比较同意12楼的看法!
在此基础上加大生产环节的管理力度!
15楼2006-12-14 08: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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