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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汉

金虫 (正式写手)

[交流] “一稿多投”是否可以枪毙? 已有40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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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博导、教授,是不是也太过分了?2010.1-2012.12,已经申请成功一个省部级基金,但是这次申请面上项目,至少从题目的文字上一个都没改,还招摇在后面“已申请项目中”说明。
    这个是不是枪毙的理由?然后再鸡蛋里挑点骨头差不多了。

[ Last edited by 绥德汉 on 2011-5-6 at 2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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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酷鱼

木虫 (正式写手)

★ ★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book2005593(金币+1): 感谢参与讨论~ 2011-05-07 09:27:09
这个一般不算。但是题目一个字都不改很不好,因为总要体现两个研究的差别。在你没办法看到省基金的具体研究内容和目标的情况下,通过题目完全相同这个事实,把这个毙了他也不冤。省基金如果钱少点,年限短点,研究目标和内容肯定要偏少,而且不能完全重复。题目换个说法,侧重点不同凸显一下不是困难的事情,语文而已。这点都不做,两个原因:1)确实没变化,省基金跟国基金标书都一样,这个就算“一稿多投”了;2)有变化,但是装13,非要弄个一样的题目。以上两个原因我觉得被毙都是自找的,不冤。装13的就是酱紫的下场。
Keepmoving!
8楼2011-05-07 0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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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全部 43 个回答

fuzf

金虫 (小有名气)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无需其他理由,你就只说这个理由足矣
2楼2011-05-06 22: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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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wn007

银虫 (小有名气)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该毙. 不能重复申请
3楼2011-05-06 22: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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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beny

铁杆木虫 (文坛精英)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枪毙,无需理由!
加油!
4楼2011-05-06 23: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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