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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opony

荣誉版主 (文坛精英)

优秀版主优秀区长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我觉得应该对题目,不对人。
申请时候符合规定,申请时候没有说明中了自然基金就不批准,那就应该批。
当然同一个题目的,应该撤销
欲取其中,必求其上;欲取其上,必求其上上。
11楼2010-10-14 1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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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POPULAR

铁虫 (初入文坛)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大家赶紧去跟白老师联系,尚存一线生机!
12楼2010-10-14 11: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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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POPULAR

铁虫 (初入文坛)


ganchunlei(金币+1):谢谢回帖交流 2010-10-14 18:45:54
我这边去说明了情况,白老师会专门针对申诉是不同内容的人核对,确实不一样的研究角度、研究主题的,不会拿掉!!大家快去为自己的利益争取吧。!!
感谢教育部的智慧处理方式!既拿掉了真正投机的,又保证了真正好的项目!
13楼2010-10-14 11: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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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flame1599

铁杆木虫 (著名写手)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引用回帖:
Originally posted by IIPOPULAR at 2010-10-14 11:24:35:
我这边去说明了情况,白老师会专门针对申诉是不同内容的人核对,确实不一样的研究角度、研究主题的,不会拿掉!!大家快去为自己的利益争取吧。!!
感谢教育部的智慧处理方式!既拿掉了真正投机的,又保证了真正好 ...

楼主,那个白老师会这样明确答复,这个不需要请示领导?
14楼2010-10-14 11: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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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POPULAR

铁虫 (初入文坛)

★ ★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ganchunlei(金币+1):谢谢回帖交流 2010-10-14 18:46:08
基本解决方案是这样定的,很多话要自己去意会。但是需要大家自己去申请,没申请的自然拿掉。
15楼2010-10-14 11: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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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即歪

铁杆木虫 (正式写手)

★ ★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ganchunlei(金币+1):谢谢回帖交流 2010-10-14 18:46:30
第一,既然有明文规定,还是应当执行,否则,制度岂不成了一纸空文?
第二,教育部项目与国家社科的查重,同与国家自科的查重,应该一视同仁(无论是针对人还是针对项目),否则就太不公平了!
16楼2010-10-14 11: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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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pjl2006

至尊木虫 (正式写手)

呵呵!!
17楼2010-10-14 11: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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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18楼2010-10-14 11: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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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rc

金虫 (小有名气)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此地无银三百两
19楼2010-10-14 14: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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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POPULAR

铁虫 (初入文坛)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yesorno发表于 1 小时前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一刀切的话,教育部这种做法太让人无语了。要么你当初就应该限制凡是申请自然基金的不能再申请教育部的,既然你“可以申报”但又不对申报内容作具体的明确的规定,那究竟怨谁呢?
说到底,究竟是考察重复的“申报人”还是重复的“申报题目”?如果是前者,真是无聊之极!!难道一个人就不能够同时开展2个不同的课题研究吗?如果是后者,就要界定什么是“重复的题目”?否则众怨难服!
20楼2010-10-14 15: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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