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热门版块排行榜    

查看: 661  |  回复: 5

hady9209

铜虫 (小有名气)

[交流] 【原创】求解释古文献 已有5人参与

如何理解:“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
回复此楼

» 猜你喜欢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20021068

木虫 (文坛精英)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坐等中医专家解释
2楼2010-07-24 22:11:03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本味

金虫 (正式写手)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强行者有志。故学者必须博极医源,精勤不倦,不得道听途说,而言医道已了,深自误哉!
3楼2010-07-25 22:09:11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fst.sygg

木虫 (初入文坛)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愚见:六、七、八、九、十。是指病的程度。到此程度当停止用药。
4楼2010-09-03 12:15:42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ruoshui_han

木虫 (小有名气)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是药三分毒,药物有偏性。不得已而投之。六、七、八、九、十。是指病的程度。到此程度当停止用药。
5楼2012-06-01 10:00:28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york6999

木虫之王 (知名作家)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如果用作用剧烈的药物,所谓大毒,在治病的时候,药物应该使到什么程度呢?应该使到疾病去掉六成,就应该不用再用药了。因为什么?这药物作用剧烈,所谓大毒,你再过用,它治病也治了,但是它要伤寒正气了。所以说,“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当那疾病去掉六成的时候,就应该停药了。不要再使用这样作用剧烈的药物。
“常毒治病,十去其七”,相对来说,作用的剧烈程度缓和一点,这个时候治病用药,也只能去其七成的疾病,常毒药也不要再用了。同样是为了不伤害正气,
“小毒治病,十去其八”,尽管毒性比较小,作用不是很剧烈了,也只能是十去其八而已。
“无毒治病,十去其九”,它只要是药,相对来说,对正气有一定的影响,药物是为了治病的。治病的同时,它总会对正气有一定的影响,所以说尽管是作用很平和的药物,也要注意,十去其九而已。不要说我把所有病都治完了,然后才停药,不要这样做。这样做的话,药物就会对人体的正气,起到不好的作用了。所以说,尽管是无毒而很平和的药物,在治病的时候,也是要十去其九就应该停药。
还余下来的病怎么办?余下十分之一,余下十分之四,那怎么办?下边讲了,要
“榖肉果菜,食养尽之”,我们在讲前面的篇章的时候,提到过《脏气法时论》,那不是讲到过,“榖肉果菜,各有所利”吗,要根据榖肉果菜饮食的各有所利,来随病之所宜来选用。食养尽之,用食疗的方法,有饮食调养的方法,来把剩余的那点病全部都去掉。尽之,不就是竭尽吗?把病完全的去掉。怎么完全去掉?要靠食养尽之。当然,这并不否认还要加强锻炼,加强其他的护理等等。实际上是说,用药不要过量。
“无使过之,伤其正也”,这不是说了吗,食养尽之,无使过也。药物不要使太过了。为什么不用使太过呢?伤其正也。如果使用药物太过,就伤害人体的正气。

~ 北京中医药大学王洪图教授 黄帝内经 第七十二讲
6楼2017-02-09 20:59:29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相关版块跳转 我要订阅楼主 hady9209 的主题更新
普通表情 高级回复 (可上传附件)
信息提示
请填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