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热门版块排行榜    

查看: 2025  |  回复: 53
当前主题已经存档。

wolf3769

木虫 (著名写手)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引用回帖:
Originally posted by niuyingtao at 2009-8-22 21:47:
如果中了就给啊不给说不过去。我自己的经历就是这样,我也是被人拉到某个基金科研组里去了,也用这个基金号发了两篇文章,结果我连自己在基金里排第几都不清楚,问他们要标书,他们还不给,我怎么也贡献了两篇E ...

不给真的不合适
41楼2009-08-23 00:34:17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陆鲨

铜虫 (小有名气)

不要过河拆桥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你找人家签字的时候也觉得为难过吗?
42楼2009-08-23 00:40:01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deardeer2006

银虫 (正式写手)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引用回帖:
Originally posted by js.hq at 2009-8-22 18:29:
刚听说标书中了, 有两点想不明白.
       系里有个教授, 平时学术上无来往,一般同事. 但最后报基金时凑数阴差阳错带上了,来要标书, 给不给呐?  这种人在平时不指望干活,帮忙,但结题,成果上报应如何处理呐?
     ...

LZ慎重. 原来我1哥们遇到过类似情况,不过找他要标书的是他的同龄同事,结果:
1 那同事在系里暗地宣扬:标书写的如此也能中,肯定走关系...;
2 项目结题时,由于一些文章在评审中,已发表的文章少于标书中的承诺数,那同事又宣扬,没有完成...
我那哥们气得要死!
43楼2009-08-23 06:24:20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引用回帖:
Originally posted by deardeer2006 at 2009-8-23 06:24:



LZ慎重. 原来我1哥们遇到过类似情况,不过找他要标书的是他的同龄同事,结果:
1 那同事在系里暗地宣扬:标书写的如此也能中,肯定走关系...;
2 项目结题时,由于一些文章在评审中,已发表的文章少于标书 ...

44楼2009-08-23 07:59:17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kdy

木虫 (著名写手)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引用回帖:
Originally posted by caoming135 at 2009-8-22 18:55:


必须得给,既然人家作为你的团队成员,就有权利要东西,不论他干不干实际工作。也没必要说阴差阳错,说不准当时你为了更好的目的才加他的。人不能这样吧!说得不好听,只是觉得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要找理 ...

我觉得没有必要,他要标书干吗?

除非他是紧密合作层,可以考虑!

但可以把基本思路给他阐述;

不过也许他确实想帮忙干点事情,自己没思路,你这里可以提供思路。如果他真能帮上忙,给他也未尝不可,可以帮着完成点任务,但应该问清楚究竟什么目的。

只是无论怎么样,需要讲究技巧,既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又不得罪别人。

哈哈,有点难的,知识分子最麻烦了
45楼2009-08-23 08:21:01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引用回帖:
Originally posted by kdy at 2009-8-23 08:21:


我觉得没有必要,他要标书干吗?

除非他是紧密合作层,可以考虑!

但可以把基本思路给他阐述;

不过也许他确实想帮忙干点事情,自己没思路,你这里可以提供思路。如果他真能帮上忙,给他也未尝不可, ...

46楼2009-08-23 08:59:35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yubeihong

铁杆木虫 (职业作家)


挂了就要给,连你要做什么都不知道,挂他那不是搞笑吗
47楼2009-08-23 10:50:43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liujie_hch

金虫 (正式写手)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引用回帖:
Originally posted by bull_jin at 2009-8-22 18:47:
必须得给,既然人家作为你的团队成员,就有权利要东西,不论他干不干实际工作。也没必要说阴差阳错,说不准当时你为了更好的目的才加他的。人不能这样吧!说得不好听,只是觉得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要找理由。

"说阴差阳错" 这样可不厚道,高级职称限项呢,
48楼2009-08-23 10:58:25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引用回帖:
Originally posted by 土壨壨 at 2009-8-22 18:48:

给吧。话说关系一般怎么还挂呢。

49楼2009-08-23 11:03:28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bull_jin

木虫 (著名写手)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引用回帖:
Originally posted by liujie_hch at 2009-8-23 10:58:


"说阴差阳错" 这样可不厚道,高级职称限项呢,

完全同意,别人几年之内还少了申报的资格。在俺这里都要请人家帮忙才对,说不准经费到了还得给点,至少请客吧,干不干或次要的,不干就请几次或者千八百块的,干的话那就不好说了。
50楼2009-08-23 11:09:27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相关版块跳转 我要订阅楼主 js.hq 的主题更新
普通表情 高级回复 (可上传附件)
信息提示
请填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