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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jinian

铁杆木虫 (正式写手)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与导师商量,如果老板没意见怎么挂都可以
21楼2009-08-11 2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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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cne

木虫 (正式写手)

导师同意怎么样就怎么样 他不同意就得原单位第一单位 导师通讯作者
22楼2009-08-11 21: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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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wei8857

木虫 (职业作家)

可以的
!!
23楼2009-08-11 23: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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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dskin

铁杆木虫 (职业作家)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呵呵!这种事情好多人干
世界上有三种人,会数数的和不会数数的人生四大乐事:腐败逛街潜水打机
24楼2010-12-11 17: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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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lumang

铁杆木虫 (知名作家)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引用回帖:
Originally posted by zhaocy8903 at 2009-08-11 17:01:16:
博士期间的学校为第一单位
没有商量的余地

那这样的文章发的也没有必要了,因为新单位评职称什么的,都只认可第一单位的
25楼2010-12-11 17: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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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llowkey

木虫 (著名写手)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引用回帖:
Originally posted by hfut1879 at 2009-08-11 17:24:00:

正解!!!最好还是和导师说好!!

明明是歪解。尽管是很多人这么干。

正解是必须把博士工作单位放在第一,如果后来对论文工作没有任何修改,则连第二单位也不宜添加。
26楼2010-12-11 20: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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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xidpl

捐助贵宾 (正式写手)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这个你自己商量就是了,没有具体规定
27楼2010-12-11 2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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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_0622

禁虫 (正式写手)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本帖内容被屏蔽

28楼2010-12-11 22: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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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mort

银虫 (正式写手)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引用回帖:
Originally posted by silica83 at 2009-08-11 16:51:11:
可以发表
现在单位为第一单位 不行
博士期间的学校为第一单位,导师为通讯作者,投稿前征求导师同意

这个是正解
一定争得原博士导师同意,现单位原则上不能作为第一单位
29楼2010-12-11 22: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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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ngjie5618

木虫 (正式写手)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跟博士期间的老板商量下,应该可以挂两个单位的
30楼2010-12-11 23: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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